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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分析执行标的到位率偏低的特点、原因及建议
作者:杨宗海  发布时间:2015-06-03 09:40:15 打印 字号: | |

平乐县人民法院近日对本院2012-2014年执行标的到位率进行了分析。平乐县执行案件主要以民间借贷、机动车交通事故、追索劳动报酬和金融借款合同等类型案件为主。据统计,2012年共收执行案件123件,新收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418.15万元,旧存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27.39万元,共计1445.54万元,已执行标的额928.96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64.26%2013年共收执行案件103件,新收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4638.21万元,旧存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73.41万元,共计4711.62万元,已执行标的额4167.92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8.46%2014年共收执行案件210件,新收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4387.38万元,旧存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6.2万元,共计4403.58万元,已执行标的额1639.78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37.24%。该院执行标的到位率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申请执行标的逐年增加。20121400多万,到了2013年上升到4700多万,2014年也有4400多万;二是执行标的到位率起伏比较大。20122014年三年间的平均到位率为63.32%,客观上讲这还是偏低的;三是执行标的到位率高低与案件多少有一定关联。案件多的年份执行标的到位率低,2012年收案123件,执行标的到位率64.26%;案件少的年份执行标的到位率高2013年新收案件103件,执行标的到位率88.46%

经分析发现,执行标的到位率低的原因:一是新收案件申请标的额增大。2012年的申请标的额最大的是一起民间借贷50万元;2013年也是一起民间借贷申请标的达到600万元;2014年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申请标的最大的650万元,另外100万以上的单个案件有11件。而且民间借贷类案件双方无抵押,一旦到执行阶段很难执行到位。申请标的大和借款无抵押势必给执行带来压力,有些案件根本不能全部执行到位,最后只能终本结案,因此降低了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二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和追索劳动报酬类等涉民生案件增多。涉民生案件,尤其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类案件,很多机动车车主未买强制险和商业险,机动车事故受害人现在住院治疗等一系列费用往往会超过强制险医疗部分赔偿的限额,且自2012529日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强制险不能突破分项限额赔偿,该类型案件的执行标的往往不能执行到位。还有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现在经经济下行,企业经营大环境不景气,劳动争议逐年增多。20142015年第一季度以来,平乐法院就收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近150多件,而经过执行,也只有72件实际执行到位,其余都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终本结案。三是被执行人积极规避法院执行。主要表现在想法设法转移财产,或公款私存、公车私挂,或多开户头、隐匿存款,或搞一些假的财产证明等,制造无履行能力的假象,欺骗法院,最终达到规避执行的目的。也有的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携妻带儿远走他乡长期在外打工,无法查找确切地址。有的虽是一方在外打工,妇女在家看守,但由于孩子尚幼,法院不宜对其人身采取强制措施,致使案件难以执行到位。四是执行力量不足。近几年案件不断增加,新类型的案件不断出现,各种专项活动的开展虽能集中力量开展执行,但是这掩盖不了案多人少的困境。五是执行考核指标计算不科学。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执行标的到位率的计算基准是以有财产案件可供执行案件为基础,不是以总的执行结案数为基准,在具体计算执行标的到位率时会有出入。六是审理不考虑执行。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追求的是如何顺利的结案,不会或者不需要太多去考虑执行,而执行阶段执行员责需要着重思考如何把裁判文书上的内容执行到位。因此两方的出发点不同。七是整体社会经济下行压力增大。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社会经济虽有回升,但是近几年整体社会经济增长呈下降趋势已是社会各届共识,2015年第一季度这一趋势更加明显。这对企业的运行,个人的收入有着直接的影响,从而也间接加大了执行标的到位的难度。

为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平乐县人民法院建议: 一是转变执行方式,加强大标的案件的执行。下一步,着重加强大标的案件以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借全国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契机,转变执行观念,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方式,争取大标的案件和涉民生案件得到执结。二是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成立全区机动车交通事故救济基金。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类案件,在全区设立专项的救助基金,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实施救助,这对解决机动车等涉民生案件执行标的到位有很大的促进。三是积极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和鑫远惩戒制度。依托执行指挥中心这个大平台,积极使用是否查控,及时控制被执行人财产。依法依规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名单库,实施信用惩戒,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四是拓宽执行方式。针对执行局案多人少现象,增加执行力量,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讲究执行技巧,团结协作,勇于担当,凝聚全院力量做好执行工作,努力提高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五是严格区分有无财产案件的执行,科学计算执行考核指标。依托执行指挥中心试点改革,继续认真总结研究,完善有无财产案件的管理体系,做好有财产可供执行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动态管理、分类处置工作。执行局与立案庭衔接一致,严格按照考核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出科学、真实、准确的执行标的到位率,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与联系,争取与上级法院统计数据一致。六是重视财产保全。诉前、诉中阶段,对于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财产保全,以免当事人在此阶段转移财产,提高胜诉后执行完毕的可能性。七是改进改进工作方式,灵活运用执行手段。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在全力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断改进执行方法,灵活运用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缓解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积极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稳妥执行涉及困难弱势群体民生案件,用足用好执行救济制度。

来源: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