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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督导组莅临兴安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5-06-19 17:36:31 打印 字号: | |
  • 刘宪国副巡视员(中)参观法官妈妈回访帮教板块
  • 曾小平院长(左)向刘宪国副巡视员(中)介绍基地建设情况
  • 刘宪国副巡视员观摩模拟审判活动
  • 刘宪国副巡视员详细了解基地展厅法官妈妈板块

618下午,由司法部宣教司刘宪国副巡视员带队的中央“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督导组莅临兴安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专程调研该基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团中央权益部法制工作处王天佐副处长、共青团广西区委郑胜景副书记、团广西区委权益部部长助理邓炼、团桂林市委杨丹副书记、兴安县政法委蒋世语书记、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等领导全程陪同中央“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督导组调研。

兴安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位于兴安法院北附楼四层,于2015430日正式揭牌并投入使用,是目前桂林市县第一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基地由中共兴安县政法工作委员会主办,兴安县人民法院承办,兴安县公安局、兴安县人民检察院、兴安县司法局、兴安县教育局、共青团兴安县委员会和兴安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协办。

当天下午是兴安法院每周例行的“法院开放日”,来自兴安县湘漓中学初二年级二班的三十位同学在老师的组织下来到基地参观学习。

在基地展厅,刘宪国副巡视员一行与同学们随着基地讲解员唐美玲法官的介绍,先后观看了领导箴言、法官妈妈、回访帮教工作纪实、儿童维权岗工作简介、常见毒品简介、正能量典型教育以及中华典故论法等板块。展厅展示内容很好地将“法制”、“科技”和“互动”融汇在一起,以多媒体与常规载体交互形式让前来参观的青少年了解法律常识的做法受到了刘宪国副巡视员的高度肯定。

在科技法庭,刘宪国副巡视员与同学们一起观摩了一场由兴安法院干警精心编排的未成年人犯罪模拟审判。案件根据发生在兴安本地的一起盗窃案改编,未成年被告人蒋小磊因企图将受害人张晶的苹果6Plus手机据为己有,乘其不备公然抢夺其手机,最终在群众的协助下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审判员袁建军法官还结合被告人蒋小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结果向同学们现场讲解了法院定罪量刑的依据,并告诫同学们要从这起案件中汲取教训,勿以恶小而为之,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当看到兴安法院袁建军法官让同学们换上法官袍,坐在圆桌审判台前感受法官角色时,刘宪国副巡视员表示这种体验式法制教育方式很有意义,值得大力推广。

随后,刘宪国副巡视员还来到基地心理咨询室,与当天值班的心理咨询师叶云同志亲切座谈,详细了解心理咨询室建立以来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情况。刘宪国副巡视员强调,一定要将心理咨询室办好,不仅要在基地框架内发挥作用,还要多走出去,到学校、社区的第一线,为青少年提供最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从而打造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的亮点来。

最后,刘宪国副巡视员对基地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三点评价:一是对基地采取党委统筹、共建单位协作方式、坚持“法制”、“科技”和“互动”进行创建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二是对基地用活兴安本地丰富人文资源,艺术性地串联起领导箴言、法官妈妈、回访帮教工作纪实、儿童维权岗工作简介、常见毒品简介、正能量典型教育以及典故论法等板块,寓教于乐的方式表示认可;三是希望基地继续完善融汇在一起,总结好自身以多媒体与常规载体交互形式呈现的经验并加以推广,成为桂林市县打造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的一面旗帜和一张名片。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