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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桂林市基层法院政法队伍人民群众满意度低的调研

作者:谢应波 莫田华  发布时间:2015-06-23 17:17:06 打印 字号: | |

目前,《2014年度广西政法队伍满意度调查综合结果》及《2014年度广西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已经出炉,但从调查结果来看,整个桂林市基层法院的“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度(人民法院满意度)”排名均不理想。在全区共111个基层法院中,人民法院人民群众满意度排名位于倒数第一、二、三、四名的均为桂林市基层法院,在桂林市17个基层法院中,排名位于全区第90名之后的有11个,桂林市基层法院中,排名最好的仅位于第22名。笔者通过比较分析,认为导致桂林市基层法院政法队伍人民群众满意度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经济发展出现新常态。近年来,桂林市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经济发展始终保持了良好势头,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带来各种问题,尤其是在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形成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在经济新常态下,社会利益格局相应会调整改变,人民群众的利益日趋多元,需求日益多变。2014年,桂林十二县五城区中,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亿元的有8个,而在人民群众满意度排名前十名的基层法院所在县份中,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亿元的仅2个。同时,在桂林市十二县五城区中,人民群众满意度排名较前的县份地区生产总值均未达到100亿元。可见,当地经济发展程度对人民群众满意度有着极大影响。

二是社会生活出现新常态。随着经济发展出现新常态,导致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出现新常态,从而对人民群众满意度造成影响。首先是桂林市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越来越高。2014年,桂林市十二县五城区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最低的县份为22905元(灌阳县),最高的达到了32106元(阳朔县)。在人民群众满意度位于前十名的基层法院所在县份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最低的为21046元(龙州县),最高为25877元(凭祥市)。2014年,桂林市十二县五城区中农民人均收入最低的县份为6017元(龙胜县),最高的达到了12247元(七星区)。而在人民群众满意度位于前十名的基层法院所在县份中,农民人均收入最低的为5017元(凌云县),最高为10143元(覃塘区)。其次是桂林市交通条件尤其是农村的交通条件得到彻底改善。目前,桂林市的农村几乎全部实现了村村通,各种交通工具得到了极大普及,交通闭塞、交通落后、山高路远的面貌得到彻底扭转,村民出行难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社会生活的新常态解决了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人民群众可以更便捷、更主动的参加到诉讼中来(注:以上数据均根据各县2015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统计)。

三是人民法院工作遇到新常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利益出现多元化,需求出现多样化,不仅对物质需求越来越大,对精神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对民主自由、公平正义的法治需求也越来越大。2014年,在桂林市基层法院中,受案数超过3000件的基层法院有4个,最高的达到了3546件。受案数在2000-3000件的有6个。在人民群众满意度位于前十名的基层法院,受案数达到2000件以上的仅有2个。新常态下,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对人民法官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对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公开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而与这种新常态相对的是,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足,案多人少矛盾客观存在,从而导致人民群众满意度偏低。

针对上述原因,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桂林市基层法院政法队伍的人民群众满意度,笔者提出建议如下:

一是要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是否满意,首先是对人民法官是否满意,故要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着重加强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强化队伍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意识,提升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转变队伍的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确保队伍的清正廉洁、爱民为民。

二是要强化审判职能,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群众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及时判决、及时执行,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和及时实现。要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加强清理积案工作,强化审限监督,推动数字化、信息化办公办案,提高办案效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创新为民利民举措。要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动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发展,完善小额诉讼、诉前调解,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减少群众诉累。创新各种为民、利民举措,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不断丰富和发展新的为民措施。

四是要严格司法,规范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阳光司法工作,强化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督查,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规范自由裁量权、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罚没财物的管理、规范刑罚的执行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要强化判后释疑工作,妥善化解信访案件。强化判决后的释法说理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耐心解答群众问题,并妥善化解群众信访案件,强化法律宣传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依法表达诉求,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来源:荔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