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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集中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约谈工作会
作者:刘林翰  发布时间:2015-06-29 15:31:13 打印 字号: | |

2015626上午,桂林中院为贯彻落实好上级法院和上级纪委有关工作的要求,集中开展了全市法院约谈工作会,各基层法院的纪检组组长、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及廉政监察员到会参加约谈。

    桂林中院纪检组组长王波在约谈会上,强调要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讲纪律和守规矩是新常态。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开展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检查,确保正风肃纪不留盲区。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在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办公用房、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追责到位。

    二是强化从严执纪,强调把维护党的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重点类型就是针对当下“四风”隐身衣、大办婚丧喜庆和领导干部及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吃拿卡要等重点领域。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顶风违纪者进行问责,严肃追究责任。要求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督促法院干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六个一律”和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等廉政制度规定,加大对干警业内外活动监督的力度,通过严管厚爱避免干警不犯或不发生违规违纪,确保司法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三是强化执纪追责力度,强化纪检监察工作聚焦主业转职能。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要求纪检干部发挥纪检督查督办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党纪政纪方面线索受理、移交、转办、督办的规范管理,持续深化“三转”,确保履职尽责。

    会上,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共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共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并传达了上级机关开展约谈工作的新精神,各基层法院的纪检组组长积极地就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中院对全市法院司法作风,特别是落实八项规定情况即日启动交叉大检查进行布置,并对下一步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部署。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