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法官来说,是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和尺度,既深刻阐述了新时期我们作为党员必要的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也是我们做人做事的基本要求,我们法官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者,更加应该深刻领会其含义,用好手中的权力,谋好百姓的福利,才是我们的天职,才是百姓心目中的合格法官,公平正义的合格卫士。
严以修身,顾名思义,修身才能养性,作为一名法官只有把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作风建设修好了,才有自己谈法论道的资本,才有资格以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定纷止争,古语说得好,身正不怕影子斜。作风问题归根到底是法官思想认识及知与行问题,它是法官理想信念及价值观通过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的集中反映和具体表现。法官是正能量的表现,如果自己本身都没有修炼好,时常给人以合理怀疑的空间,又如何去定纷止争,如何去辩法析理,如何去充当正义的使者。
严以用权,对于法官来说,要求法官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用好手中的司法权。我们的权力来自法律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又是人民的赋予,法律体现人民大众的意志的,我们的权力是百姓赋予我们的,用人民授予我们的权力去捍卫人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法官,不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力,人民会答应么?答案是否定的,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不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不管程序还是实体,都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亵渎法律的行为,滥用权力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受到法律的追究。
严以律己,作为法官,一定心存敬畏之心,无以律己,何以律人,法官是用手中的司法裁判权和执行权,去约束制裁触犯法律规则的人,去约束他们的行为,使其顺应法律规定的模式健康发展,我们一定要慎独,慎微,慎权,这是法官律己的最基本要求。法官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言行,没有约束好自己的家人,没有约束好自己的亲朋好友,又怎能担当一个好的司法者,又怎样去用法律约束违法的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法官的基本要求,永保清廉之心,坚持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的法官作风,经常检修、清扫自己的思想信念。我们要敬畏法律,敬畏人民,敬畏自己手中的权力,用好权力切实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恪守职责,清正廉洁,为民司法
谋事要实,作为法官来说,就要求我们在司法办案中,想事情做事情要从实际出发,我们的职责是依法办案,司法为民,百姓事情无大小之分,谋划好百姓身边事情,切实解决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尽最大努力去实现案结事了,确实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才是我们谋事要实的真正涵义。
创业要实,作为法官要立志为民司法,客观公正的定纷止争,要根据自己的所处位置,摆正自己的态度,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勤勤恳恳尽力做好,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从小事做起,实实在在从百姓从群众关心的事做起,立足于现实,立足于自己的职责,立足于自己的权力,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
做人要实,要求法官做到表率,诚实信用是法律的规定,也是我们做人的本分,对待法律要忠诚,对待党要忠诚,对待百姓要真诚,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刚正不阿,清正廉洁,做一个堂堂正正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确实做到人民法官人人爱,人民法官爱人民。
总之,法官只有做到“三严三实”,才能真正定纷止争,才能担负起司法为民的重托,才能助力法制建设的有序健康发展,从而为实现伟大的中国复兴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