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最高院刑二庭王晓东副庭长、区高院林金文副院长一行到兴安法院指导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运行工作。桂林中院李忠林副院长、兴安县政法委蒋世语书记和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等领导全程陪同。
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向前来基地调研的最高院刑二庭王晓东副庭长和高院林金文副院长介绍说,兴安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从2014年10月开建,在兴安县委政法委、宣传部和兴安县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历时6个多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是桂林市县第一家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基地从建设到运行,始终秉承“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理念,各成员单位无论从资金设备、还是内容创意上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基地融汇图片、文字、媒体触摸交互式电子屏和模拟法庭四大载体相结合的先进理念,将教育性、实践性、知识性和互动性等效果很好地集成起来,对该县探索新时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推动“依法治国、平安校园”工作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最高院刑二庭王晓东副庭长和高院林金文副院长等两位领导在该院讲解员的引导下先后视察了基地的教育展厅、少年法庭、模拟法庭、心理咨询室以及文化走廊等板块的设计理念、设施配备及功能,基地运行情况表示满意,并对今后的运行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今后兴安法院能够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充实基地的教育功能,探索学校、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和法律维权等机制引入基地的途径,营造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教育工作氛围;二是要继续充实好少年审判庭的人员力量,贯彻落实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总体工作方针,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特点探索圆桌审判方式,尤其是着重抓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做好判后回访工作,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三是要继续严格执行未成年犯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尽力把法院少审审判工作向后延伸,为浪子回头、幡然醒悟创造条件和机会,促使其尽快消除抵触情绪,知罪、认罪和悔罪,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