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州法院为充分发挥陪审员制度在促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作用,积极采取措施,严把“三关”规范陪审员管理,有效地激活了陪审员活力。
一是把好入口选任关,组建好陪审队伍。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要求,全州法院积极做好增补工作,专门成立了增选陪审员选拨考核工作小组,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选任吸收符合条件的各行业人员加入到该院陪审员队伍,该院陪审员人数从2011年的12人增加到现在的32人,且人员遍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等。
二是把好培训任用关,有效解决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突出问题。该院每年至少举办二次集中培训,由本院各业务部门的资深法官就三大诉讼法及相关实体法律法规实用知识等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另外,根据陪审员不同的行业、职业特点,区分专业后分成3个陪审小组,分别对口该院9个业务部门,分别由相关业务部门牵头对所带陪审组的人员就案件审理方法、技巧、评议规则等进行培训,并定期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庭审观摩,模拟评议和交流互动,有效提供了陪审质量。同时,制定科学的绩效考评标准和奖励机制。将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业务部门年终审判执行工作绩效考评指标,提高该院各部门带动陪审员工作的主动性;该院还明确陪审员参审经费,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给予陪审员参审补助,并将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解决陪审员后顾之忧,鼓励陪审员专心、倾心办案。据统计,从2013年至今,全州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加各类案件审理1733件3124人次,参与调解工作2136件,调解率达46%。
三是把好监督考勤关,增强陪审员工作自觉性、主动性。该院建立陪审员工作业绩档案,由该院纪检监察室对陪审员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每季度通报陪审工作情况,对不称职的陪审员及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免去任职资格,确保陪审员队伍始终认真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