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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高院研究室王永明副主任莅临兴安法院指导文化建设工作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5-08-13 08:37:45 打印 字号: | |
  • 文化建设指导会现场
  • 广西区高院研究室王永明副主任(左一)了解兴安法院廉政文化教育展厅建设情况

      86日下午,广西区高院研究室王永明副主任莅临兴安法院指导法院文化建设,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等领导陪同调研。王永明副主任一行先后视察了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法警文化长廊以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参实地查看了该院廉政文化教育展厅的建设情况。

    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向王永明副主任详细介绍了该院加强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思路:一是推进物质文化建设。兴安法院作为桂林中院推荐的第三批“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基层法院,将法院诉前调解文化、法彦警句文化,法制典故文化与廉政文化整合起来,彰显出连续42年无违法违纪记录背后的强大物质支撑;二是完善精神文化建设。以该院院训"厚德尊法、敏思慎断、持正守廉、致公为民"为指引,以文化沙龙为载体,开展一系列徒步、征文、演讲和摄影比赛来丰富干警的业务精神生活;三是强化行为文化建设。该院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不论是业内还是业外,让干警时刻都处在监督管理与自我约束中,培养起干警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纪律作风。

    广西区高院研究室王永明副主任对兴安法院文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果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一要硬件为先打基础。希望该院全力冲刺好自身廉政文化教育展厅的建设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好文化建设最后一块硬件,为打造全区一流文化标兵法院奠定起坚实的物质基础;二要软件提供持久驱动力。法院文化最终要与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出法院文化对干警素质的指引、提升功能,在潜移默化之中让当事人和前来学习的兄弟单位领导同志感受到法院文化建设“以人为本”的强大影响力;三要积极借鉴外单位经验。要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积极借鉴本县其他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扩大文化建设创意方案的汲取范围,打造出兴安本地特色文化元素,全面提升法院文化建设的格调。

    此外,王永明副主任还对该院全区2015年重点课题《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运行情况研究》课题组写作工作进行了指导。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