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论为官,推崇“廉、慎、勤”,常言“公生明、廉生威”。公与廉,是严于律己、严以修身的效果;慎与勤,则是兢兢业业、脚踏实地的展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一要求可谓切中时弊。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提出“严”与“实”更有着时代性和针对性。从今天的视角来看,领导干部有“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态度,才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创造改革实绩;有“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警惕,才能经得起各种各样的冲击和诱惑,践行“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司法作风。由此可见“三严三实”就是对群众路线及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也是其具体方法。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作为一名法院的领导干部,提高自身的品德修养尤为重要。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法官要做到以德为先,修身养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更好提高司法为民的本领,进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严以用权,体现在用权为民,按依法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作为一名司法系统的党员干部要公平的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案件办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司法为民,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与支持。
严以律己,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作为司法人员更要做到遵纪守法、敬畏群众、时时自省、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方面的诱惑,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是慎独慎微的自律,是勤于自省的审慎,是严守纪律的敬畏,是坚持党性的觉悟,是存于内心;而“实”则是脚踏实地的干劲,敦本务实的精神,当官不避事的态度,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追求,是表于外在。
谋事要实,要我们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案件办理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实践证明,只有遵循客观规律、符合司法规律才能真正推动司法工作有效落实,才能促进司法事业的发展和人民权益得到保障。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司法干部更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一步一个脚印,坚持务实创新、勇于担当,做实干家,求实情、求实策、求实招、求实效,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坚决杜绝假案冤案的发生。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结合“规范执行行为、改变执行作风”专项活动不断取得司法作风建设新成效。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实在在深入到群众中去,扎扎实实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树立起群众心中的“人民法官”形象。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往今来必成于实。任何时候,都要坚信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修于内,率其外,切实拉近与人们群众的距离。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有真正做到“三严三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作风建设才能不断取得新成效,其内涵才能不断得以升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才能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