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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法院要求干警铭记历史司法为民
作者:莫德炎  发布时间:2015-08-20 15:21:54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牢记由鲜血和生命铸就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历史,牢记中国人民为维护民族独立和自由、捍卫祖国主权和尊严建立的伟大功勋”。荔浦法院院长谢应波要求荔浦法院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并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以下五个方面牢牢铭记历史,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一是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历时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故在政治方向上,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事业和国家建设大局。


二是要牢记光荣传统,坚持司法的人民性。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把群众的呼声视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第一信号,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是要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树立为民长效机制。要在马锡五等老一辈人民司法工作者开创的优良司法传统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创新,密切联系群众,完善便民利民司法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要保持忧患意识,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人民法官要时刻保持忧患意识,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正廉洁,防微杜渐。取信于民,为民服务。要以“三严三实”作为谋事创业的最高标准,克服为官不正、为官不廉、为官不实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升司法作风。


  五是要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基层人民法官要立足当地实际,多采取便民利民的司法举措,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强化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努力培养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促进依法治国。

 
来源:荔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