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工作不分白天黑夜,更不分天南地北,这就是法庭干警日常工作的真实写照。因为新闻宣传报道的需要,笔者有幸跟随兴安法院溶江法庭干警参与了对一起财产案件的巡回审判工作,记录了巡回审判法官工作的一天。
2015年8月19日,兴安法院溶江法庭的张睿副庭长、蒋志强书记员和法警文海吉前往严关镇清水村委进行巡回审判,了解案由,分析案情,为清水乡的居民排忧解难,清水村委位于兴安县西南部,归兴安法院溶江法庭管辖,因资源——兴安段高速公路工地途径该村委,路况极差,交通不便。为了方便当地群众诉讼,溶江法庭的法官和法警决定驱车前往清水村,上门了解案情,进行调解。
今天天气状况并不好,早上下了一场暴雨,因为进清水村的地方在修高速路,路面被挖得全是泥土,一下雨就变得泥泞不堪,几次车辆的轮胎都陷到了泥水坑里面,需要车上的人下来推车,每次车辆一启动出坑,就溅得推车的人一身泥水。时近正午,天气转晴,周围又没有遮蔽的树木,毒辣的阳光直接暴晒在干警手臂裸露的肌肤上,隐隐生疼,空调基本失去了用处,车厢内简直就是一个大蒸笼。但是为了每一个地方的人在每一个案件里都能享受到司法公正,这点艰苦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点也没有挂在心上。
颠颠簸簸大概一个多小时,最后终于到达了清水村委。今天受理的是一个财产纠纷案件,原告张某,今年83岁,与儿子同住一村子,一直以来是儿子儿媳赡养。儿子虽然是亲生,但是已经过继给了他人。去年老人修路,获得报酬4.5万元,被儿子侵占,要求儿子返还。而儿子承认这笔费用的确在自己手中,但是他认为,自己一直赡养老人,老人生病住院,也是自己出的医疗费,自己有权利代替其保管这笔费用,所以拒绝返还。父亲遂一纸诉状,将儿子告到了溶江法庭。
在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后,考虑到老人家年岁已大,且一直和儿子生活,身边也没有其他人照顾,张睿副庭长决定先进行调解,并建议老人可以要求儿子按月分期返还,这样不仅有司法强制力作为保证,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还能使得自己的日常起居有保障。但是由于原告被告的情绪都比较激动,在调解的过程中,甚至大声争吵起来,双方没能达成一致的意见。于是,张睿副庭长向原告送达了受理通知书,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决定择日开庭审判。
进山的路很难走,而作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判决更难。这一天的巡回审判工作虽然结束了,但结果不尽如人意,就意味着这起财产纠纷的化解没有完结,更需要法庭干警在接下来的若干个白天与黑夜付出更大的努力。是啊,偏远地区财产纠纷案件涉及到亲情、法理,“难调解更难判决”一直是困扰着法庭干警的一个难题,就请记住这巡回路上的辛勤与汗水——法庭干警的辛劳、疲劳和苦劳应该要通过自身的执着、通过当事人的满心满意和社会的认可去得以彰显,这就是每一个法庭干警心中最大的“小确幸”。是啊,路虽艰难,司法为民的方向却始终未曾改变。请随着笔者的文字和照片记住这些在最基层的干警吧!他们为了做出的每一个判决都能维护双方合法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次又一次地奔走在大山里,真正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