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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强制执行促案结
作者:韦宪  发布时间:2015-09-02 09:36:22 打印 字号: | |

    91日,平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力出击,前往二塘镇对一起拖欠金融贷款拒不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经执行人员做工作,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李某强约定在10日内还清贷款。
    
已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平乐邮政银行与被执行人李某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平乐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至今未得到履行,且多次传唤拒不到庭。1日下午下班时分,执行局接到电话,被执行人李某强这几天在家,据此平乐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被执行人。当晚8时,执行人员就在李某强家附近“潜伏”,守候等待李某强的出现。9时许李某强回家,执行法官迅速进入,向其出示了工作证件并表明来意,向他宣讲未按期履行法院裁判的不利后果,并将被执行人带到就近的二塘法庭,通过执行法官析理明法、耐心说服教育下,被执行人电话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达成协议,在10日内还清款项。
    
随后将被执行人送回家,夜已深,执行人员仍驱车行走在执行路上……

来源: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杨佟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