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灵川法院院长蒋家庆亲自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由院长蒋家庆与审管办主任龙潘清、人民陪审员李艳梅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该案中,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了代理销售被告公司生产的药品合同后,被告公司因违法生产销售该药品,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被勒令立即停产,并召回所生产的全部药品,致使其违约,给原告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庭审中,蒋院长让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针对案件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事实细节详细进行了交叉询问,查清了案件事实,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法律释明,保证了整个庭审活动的严谨有序,体现了公平公正。
今年以来,灵川法院对院长、副院长、专委审理案件数量做了具体规定,院领导带头深入审判一线,作为该院加强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让院领导面对面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司法需求,并为全院干警做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