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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寨老人无人养 “女子法庭”来维权



作者:余作才 黄艳姣 陆俊书 王国裕  发布时间:2015-09-23 13:41:09 打印 字号: | |
  • 女子法庭的法官组织庭前调解
  • 庭审现场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 合议庭成员
  • 原告委托代理人在法庭上陈述诉求
  • 坐在被告席上的秦老汉的5个儿女
  • 旁听群众
  • 女子法庭法官张彩云了解原告诉求
  • 身着瑶族服装的人民陪审员
  • 原告秦老汉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 原告周某英在庭审笔录上按手印
  • 被告之一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庭审进行阳光评议

2015922上午910分,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女子巡回法庭”的法官们,驱车30多公里来到该县莲花镇东寨村委会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同时邀请8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当即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请代表委员们对本案审理过程进行阳光评议,充分听取他们对本案庭审的意见

家住恭城县莲花镇东寨村现年72岁的秦大爷与71岁的老伴周某英共生育了四男二女六个子女,并已先后成家分家。老俩口过着自食其力的生活。近年来,由于秦老汉与老伴周某英年老体弱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生活陷入了困境。老俩口向儿女们要生活费,儿女们都以种种理由推脱。出于无奈,老俩口于201582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六个子女每人每月付给生活费300元。

恭城法院受理本案后,认为此类赡养纠纷,在农村带有普遍性,且原告周吉英行动不便,决定派“女子巡回法庭”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此案,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并对庭审进行评议。

庭审前和庭审中,法官们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将择日宣判。

该院于2015116日设立首个“女子巡回法庭”, 主要负责诉前调解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同时参与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确保涉及妇女维权案件能够快速、高效审理。“女子巡回法庭”成员由三名女法官和一名女书记员组成,平均年龄32,该女子法庭的设立是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新型合议庭建设的大胆尝试,对司法体制和机制创新的有益探索,女子法庭注重温情调解和人性化管理,充分发挥女性的柔美、细致、爱心优势,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该庭还结合实际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场结案,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行使诉讼的权利,也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促进了社会和谐,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女子巡回法庭”自20151月设立以来, 共审结婚姻家庭、赡养纠纷、妇女儿童等民事纠纷案件36件,审结36件,其中调解27件,判决6件。

 

 

 

来源:市中院、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桂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