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与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完全不同,我们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而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又出现了很多问题,没有完全达到预期效果,所以人民陪审员制度饱受争议。尽管如此,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优势也不容忽视,因为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观念、接受司法监督、确保司法廉洁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促进司法民主。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管理国家事务。通过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一部分公民直接参与司法审判,并赋予他们和法官一样的审判权力,这是人民群众行使国家权力、参与国家事务的重要手段,也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有利于在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促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公正和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本质要求,“司法为民”要求做到司法公正,公正又是司法的首要目标,由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人民陪审员可以运用普遍的价值标准和社会良知对案件的是非曲直作出评价,有利于法官迅速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裁判。
三、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实现司法独立。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审判工作受到多方干预的情况很突出,严重形象了办案质效,干扰了司法独立。人民陪审员来源广泛,其参与审判活动不会受到任何外来压力,可以有效减少外界力量对司法活动的干预,有利于实现司法独立。
四、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司法监督。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可以对法官的裁判权形成监督。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时,法官除了要面对当事人的监督,还要面对人民陪审员的监督,而来自后者的监督往往又更加有力,能有效避免“暗箱操作”,预防发生冤假错案。
五、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司法遏制腐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设立就是要让法官的绝对审判权得到有效分化,并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之间形成一种分权制衡关系,可以有效防止司法腐败。此外,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让他们参与审判,有利于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廉洁、减少司法腐败。
六、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法律的权威来源于人民对法律的认同与尊重,而这种认同与尊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司法的认同与尊重。通过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将社会普遍价值观输入司法过程,使法律制度同社会公共心理之间始终保持良好的联系,能够加深民众对司法的认同,进一步减少法官与民众之间的隔阂,加深公众对司法的认同度,提高公众对法律制度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