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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审理难点及建议

作者:莫德炎  发布时间:2015-10-13 10:39:18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不断上升,出现了很多新型的医疗纠纷案件,导致案件审理难度加大,审理周期变长,对本就“案多人少”的法院提出来新的挑战。

一、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难题
  (一)证据认定难。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重要证据是记载整个医疗过程的病历。有的病历多达上千页,且多为医生手写,并大量使用医学专业术语,因法官不具备医学专业知识,须医院进行详细说明,或求助专业人士,导致证据认定难。
  (二)案件审理周期长。医疗纠纷案件当事人一般对病历真实性、完整性争议较大,因此大都需要进行笔迹和书写时间鉴定。在进行首次医疗事故鉴定后,若一方当事人不满意或者存疑,通常会申请再次鉴定,导致案件审理周期较长。
  (三)矛盾化解难。医疗纠纷案件所涉医疗事故,后果大都较为严重,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明显,且患者家属参加诉讼时往往情绪激动,提出一些非理性要求,甚至有些当事人不配合法院工作,导致矛盾化解难。
  (四)鉴定采信难。医疗纠纷案件中因果关系鉴定是医学专家或者法医学专家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结合自身的知识作出判断,且判断没有统一标准,导致很多案件不同的鉴定机构得出不同的鉴定结论,鉴定结果难采信。
    二、建议

(一)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依法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在保障患者利益的基础上,兼顾医疗机构和全体患者的利益,防止因加重医院举证责任,导致医院进行防护性医疗,通过让患者过度检查来留存证据。
  (二)先鉴定后立案。在医疗纠纷案件当事人申请立案时,先进行登记备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对基本证据进行质证,共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增加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的认可度。鉴定后再立案,便于当事人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减轻审判压力。
  (三)整合多方力量联动化解纠纷。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聘请司法、医疗、保险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对医疗纠纷进行先行调解,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客观公正的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患方依法理性维权。
  (四)完善配套措施营造和谐医患关系。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加强医患沟通,畅通患方维权渠道。同时,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护人员素质,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医患信任关系。

 

来源:荔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