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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法院到平乐法院学习交流

作者:黄翠玲  发布时间:2015-10-23 15:15:31 打印 字号: | |
两院干警进行座谈

 

1022日下午,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曾勇带队一行7人到平乐县人民法院进行交流学习,共同探讨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工作的方式方法,相互交流经验和作法。

平乐法院对灵山法院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莫德彪详细介绍了平乐法院在民商事调解、撤诉工作中的工作情况。平乐法院广泛运用“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审判模式,坚持赡养纠纷和邻里纠纷巡回审判工作机制,确立“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工作理念。设立法官驻村工作室,法官深入农村宣传法律、处理纠纷、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三个派出法庭坚持中心法庭制,在没有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方便群众诉讼。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推行诉前化解制度,强化立案引调和人民调解工作,大力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接着,两院干警就如何进一步提高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让当事人息诉服判,取得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会后,双方表示,此次学习交流拓宽了视野,促进了双方的业务往来和交流学习,今后双方将进行更广泛和深入的交流学习活动,取长补短,促进法院全面建设上水平。 

来源: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