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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法院院领导办案成常态

作者:吴限臣 李思泉  发布时间:2015-11-10 08:24:01 打印 字号: | |
  •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宏干审理案件
  •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粟长赋审理案件
  •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彰茂审理案件
  •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云艳审理案件

11月9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一起物业纠纷案件在龙胜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是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粟长赋。

庭审中,在两名合议庭成员的配合下,审判长粟长赋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循序推进,案件审理过程节奏紧凑,程序严谨流畅,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因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该案不再调解,将择期宣判。

今年以来,该院积极落实院长(副院长)带头办案制度,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新型等案件,大力推行院长(副院长)办案机制,要求由院领导率先垂范,披法袍,敲法槌,并以此作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让院领导回归法官角色,通过带头主办或者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发现审判前沿疑难问题,及时研究、总结,形成有针对性的审判意见,有效推动了审判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截止目前,该院院长、副院长直接参与办理案件32件,其中主审15件,院领导办案已成为了该院审判工作的常态。   

 

来源:龙胜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