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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法院整体搬迁新址



作者:蒋湘华 龚雄飞  发布时间:2015-11-12 11:17:03 打印 字号: | |
  • 全体法官宣誓
  • 谭涛书记与张德生院长共同为新审判大楼揭牌
  • 升国旗

118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新审判业务用房项目竣工落成,全院整体从临时租用的榕荫路市中院老办公楼迁入阳江路6号审判办公。秀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涛出席仪式。

上午10点整,全院80余名干警参加了迁入新址的第一次升旗仪式,随后,全体审判人员进行了法官宣誓,谭涛书记与张德生院长共同为新审判业务大楼揭牌。

该院新审判业务用房项目于2011年启动规划定点,2014年年初动工,在新的领导班子组成以来,将项目建设列入全院工作重中之重,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克服征地、规划、建设等等困难,保证了项目如期竣工。在致辞时,张德生院长代表全院干警对一直以来关心、支持秀峰法院各项工作的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高院、市中院、市国土、规划等部门和秀峰区委、区政府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同时,向克服困难、精抓细干为工程付出辛勤劳动的建设单位和工人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张德生指出,新的审判环境催发我们要有新作为、新形象、新作风,他希望全体干警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崭新的面貌、扎实的作风、亲民为民的态度,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继续严格依法办案、充分发挥职能,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秀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