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兴安县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推介会在兴安法院举行。来自该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妇联、团委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青少年法制教育共建单位的领导齐聚一堂,共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大计。
会上,兴安县委常委、政法委蒋世语书记对在全县38所中小学中范围内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进行了动员,他指出:兴安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自2015年4月30日建成,运行半年多来以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也存在着覆盖面小,正能量影响力不足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扩大青少年法制教育正能量影响,培养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他们注重德行、尊重法律的人文意识、进一步促进兴安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发展,现决定开展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会议强调,兴安县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将在总结兴安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着重推广青少年法制讲堂、模拟法庭、校园法治微电影播放、学生法制征文竞赛和“第二课堂”活动座谈会等主题活动,将法律送进校园,实现法制教育的全覆盖。
会议决定,兴安县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将分为三个阶段,有点及面、全面铺开:第一阶段,2015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在兴安县二中、三中开展试点;第二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在高尚中学、湘漓中学开展推广;第三阶段,2016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其他中小学全面铺开。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在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活动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共建单位一把手具体指导,联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主办科室和工作人员,集中精力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明确“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与活动涉及中小学校的各自职责,设立专职联络员确保工作有效衔接,确保活动迅速取得成效;三是紧密配合、各司其职。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共同研究县“第二课堂”活动开展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同时,中小学校在活动中相互沟通,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力度与深度,拓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宣传渠道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