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以来,兴安法院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着力实现纪律作风的转变,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彰显司法的公正。11月17日上午,该院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完成第一阶段各项任务,通过召开第二阶段纪律作风督查大会,正式进入到第二阶段。
在本次督查大会上,吴辉组长强调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意义在于转阶,即由第一阶段动员学习整体调整到认真查摆、严格落实阶段中来。他首先肯定了该院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开展第一阶段所取得的成绩:一是庭审更加规范。庭审规范程度彰显着程序的规范程度,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狠抓庭审的规范问题,例如,经过第一阶段的党校老师司法礼仪专题培训,现在庭前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书记员开庭着制服、戴徽章已经开始规范起来。二是服务意识增强。经过重点整顿,该院窗口单位和一线岗位干警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有了极大的改善,这是与该院从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公开办事流程,公开服务承诺等措施的及时出台密不可分,希望今后在第二阶段更多贴近群众需要,强化群众观念的观念能够多出台,对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无则加勉、有则改之,做到窗口服务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三是工作态度更加的积极。该院纪律作风整顿开展以来,全院干警工作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干警上班迟到、早退的现象减少,干警自觉加班、加点成为常现,纪律作风有了显著的提高。四是审判工作结案率提升。进入第四季度,审判工作的压力增大,为全力冲刺年终的工作,该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开展督查工作。
同时,也指出了该院尚存在有待改进的问题:一是读书笔记未按要求完成。在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各部门干警读书学习做笔记的很少,有的干警甚至基本没做。二是庭审还存在细节问题。庭审中还存在一些细节没有规范。如有些庭室的书记员开庭不系衣扣等。
会议最后决定,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纪律作风整顿督查组当既面对面的与涉事人员指出,并进行批评。对涉问题的部门在第二次督查会上给予点名通报批评。
据悉,该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会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切实转变全院干警的纪律作风,用纪律作风的转变换取审判业务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