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桂林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忠林莅临资源法院调研指导刑事审判工作。资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玉碧及全体党组成员、刑庭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调研和座谈。
资源法院院长石玉碧向市中院李忠林副院长汇报了该院2015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指出了该院在刑事审判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李忠林副院长听取汇报后,肯定了资源法院2015年在刑事审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并结合法理及司法解释对资源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详细的点评和解答,同时对资源法院今后开展刑事审判工作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刑事案件关系到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生命财产,甚至关系到被告人家庭、家族的和谐稳定。因此,办理刑事案件必须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要进一步增强证据裁判意识,要对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用确凿的证据保障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是要加强学习。这几年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每年都在不断更新,身为刑事审判人员,要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学习,真正领会法律精神,并熟练掌握和运用,在裁判时要做到法律精神领悟透彻,适用法律准确无误;三是要充分发挥合议庭作用。要利用集体的智慧,保证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严禁合议庭成员合而不议;四是要善于思考和总结经验。要在审判实践中分析找出审理案件中的不足,不断总结审查证据和认定事实的方法、技巧与经验,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李忠林副院长一行还就上下级法院之间如何沟通协调征求意见,并就年终法院各项工作冲刺进行了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