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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水养鱼”巧执行,力助企业渡难关
作者:张翊诚   发布时间:2015-12-10 10:56:10 打印 字号: | |

一边是受经济不景气影响业务减少,资金链一时中断的被执行人,一边是主张其正当权益,要求按期还款的申请执行人。面对这一情形,荔浦法院执行法官积极走访调查,了解该企业的实际状况,巧用措施说服双方当事人采用“放水养鱼”的方式,由被执行人返还部分欠款并提供财产担保,申请执行人同意将被执行人帐户解冻,以确保其资金正常流动,同时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

20153月,被执行人荔浦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欠下申请执行人范某30万余元货款,后双方在法院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然而荔浦某家居公司并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范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妥善处理此案,执行法官制定详细执行方案,在稳定申请人的情绪后,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时发现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成功冻结被执行人账户18万元资金。但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被执行人并非有意拒不履行,而是今年以来行业整体经济不景气,企业一直处于半停产状态,最近才开始恢复生产,如划拨该笔资金,则该企业将再次陷入困境,几十名员工的工资也无法得到保障。

如何实现申请人的债权,如何保障员工利益,又如何能让企业渡过难关?是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对此,执行法官本着既要保民生,切实维护员工的权利,又要保增长,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还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的指导思想,积极寻找兼顾双方利益的结合点,从法、理、情等多个层面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范某对荔浦某家居公司的暂时的困难表示理解,荔浦某家居公司也表示只要申请人同意推迟一点履行期,绝不少其一分钱。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既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又保证了被执行人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了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三赢”的良好效果。

 

 

来源:荔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杨佟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