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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将离职,情系百姓初衷不变;老当益壮,心在维护司法公信
——记灵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黎爱志
作者:钟罗周  发布时间:2015-12-23 09:06:28 打印 字号: | |

“他是人民的好法官,老百姓为有这样的好法官而自豪”,案件当事人易润发用最简单朴实的话表达了他对这位基层法官内心深处的感激。

——离岗前一尽全力,维护迟到的正义

2002年,原告易润发等与被告易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易某、秦某因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对簿法庭,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费合计3万余元。但因被执行人无力支付赔偿款,双方之间的民事赔偿决定久拖不决。2014年初,原告易润发因生意不景气,儿子读书又急需用钱,遂向执行局反映情况。

得知情况后,黎爱志积极向执行局局长盘金?n报告,并与执行局副局长罗绍刚、执行法官罗勇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作为主办人,黎爱志与同事一起,多次到被执行人的住处了解可执行财产情况;同时,积极与灵川农村合作银行等多家金融结构对接,了解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经过长达6个月的辗转奔波之后,终于将被执行人易某、秦某的可执行财产摸底清楚。

考虑到被执行人之子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症,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采取强制手段导致二次问题发生,在强制执行前,黎爱志与办案的同事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花了1天时间做其思想工作,最终劝服被执行人,为易润发拿到部分执行款,余下部分则通过司法救助途径解决了。此时,易润发终于拿到了已经拖欠了十二年之久的赔偿款。

 ——立场公义,不改初衷

“月底就要退休了,能在退休之前站好这最后一班岗,我总算没有给司法事业拖后腿!”黎爱志在看到感谢信时自豪地说道。在他饱经沧桑的笑脸上,可以清晰地看到他发自内心的欣慰。

岁月虽经不起流逝,但他的初衷却从未改变。黎爱志从正式进入到法院队伍,踏上司法岗位起,便立志成为一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司法权威的钢铁卫士。在几十年的工作历程中,他始终坚守在正义的红线上,经办了成百上千的案子,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站好每一班岗,一步步从初出茅庐的“小黎”成长为经验老道、人人尊敬的“老黎”。

 ——老当益壮,自能始终

古人说,“善始者实繁,而克终者盖寡”。刚入职时,为了尽快熟悉业务,黎爱志总是加班加点,遇到疑难的问题,就会用本子记下来,向领导同事请教学习。如今,这些本子成为了他当年艰辛付出的见证。在他成长为业务庭骨干后,依旧会定期将自己所经手的案子反复地整理研究,精炼自己的工作方式;同时,积极跟进法律研究,更新自己的知识库,提高工作的效率。

或许,大家都清楚“老黎”给大家的两个印象——在他年轻时,大家都会说,“小黎不错,总是那么积极”;后来,同事们不时跟他开玩笑,“你都要退休了,还那么积极,想跟我们抢饭碗呀”。但“老黎”总是用一句话来回答,“我也不求升官发财,只是想在忙碌中尽好自己的职责,获得一点充实感。每当看到自己经办案件的当事人脸上的笑,我的良心才能跟着笑一笑。”

 ——后记

黎爱志衷情于司法事业,在自己的司法事业生涯中,总是孜孜不倦地将自己的光和热输送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之上,赢得了群众“人民的好法官”的敬称,获得了含金量最高的荣誉——群众的认可。

感谢信的抬头是这样写的:“谁对百姓好,百姓给谁爱;谁对百姓亲,百姓都明白。”的确,作为司法工作人员,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直接关系着司法的公信力,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关系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我想,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群众赞誉的感谢,让当事人满意,我们的汗水就不算白流。

来源:灵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杨佟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