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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村留守老人诉讼维权问题
作者:蒋海艳   发布时间:2016-01-08 16:49:06 打印 字号: | |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加之农村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留守老人数额越来越庞大,新浪网2013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农村留守老人已接近5000万,近三年数量仍然在上升。伴随留守老人增多产生一系列与之相关的诉讼维权案件,主要涉及赡养、健康侵权、继承等领域,笔者作为基层法院书记员,在工作中接触了不少农村老人诉讼维权案件,现结合工作实际,浅议农村留守老人诉讼维权问题。

一、农村留守老人诉讼维权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知识匮乏。部分农村老人知道来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既不会写起诉状,又理解不了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意思,这不仅阻碍了他们自身维权,也加重了基层法院的工作量。在实践中,很多农村留守老人经办案法官解释催告后,仍不主动提供证据,不理解举证通知书的法律效力,甚至以为只要把案情交代交给法院就可以了。

二是诉讼程序意识淡薄。农村留守老人在诉讼中由于不懂诉讼程序而经常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比如上班时间外频繁打电话干扰法官,上班时间去办公室门口堵法官、在办公大楼闹事等情况。而在案件开庭过程中,又不懂庭审的纪律和程序,不能依法按照庭审流程发表言论。

 

二、改善农村老人诉讼维权困境的一些探索

 首先,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维权公益服务站。农村留守老人诉讼维权过程之所以艰难,是因为缺乏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指导,又不愿意花钱请律师。虽然法律援助中心解决了部分弱势群益的维权问题,但如果要达到广覆盖的效果,需要发挥更多法律行业工作人员以及一些懂法律的普通公民的力量,建立起公益服务站,针对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诉讼全程免费的法律法务。

其次,简化老年人诉讼维权程序。秉承“快捷、高效、便民”原则,针对此类案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并尽量由法官亲自去当事人所在地送达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而不是简单由书记员通知当事人来法院领,以此减少这些农村留守老人跑法院的次数,并增加巡回审判案件比重,由法官跟书记员下乡进村去开庭,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再次,加大调解力度。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最有效的办法,办案法官需花更多精力去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外,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案件对方当事人多是熟人,调解结案有利于更好维护乡村稳定的社会关系。

最后,定期、定点进行普法宣传。做好农村留守老人法律宣传工作是提高他们法律维权水平最有效的方法。因此,定期开展下乡法律咨询活动、法官定点驻村活动,并通过村委宣传栏、微视频等方式,向留守老人普及《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村留守老人依法诉讼、依法维权。

 

 

来源:全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杨佟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