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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成为全市“党建高标准示范点”
作者:蒋秋云  发布时间:2016-03-31 09:58:28 打印 字号: | |

    329,桂林市机关工委召开《桂林市直机关党建高标准示范工作推进会》,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获得肯定,并被确定为全市 “党建高标准示范点”。

    会议首先以现场为主阵地,通过展板和资料呈现的方式直观的了解先进单位在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会上宣读了《关于命名表彰市直机关党建高标准示范点的决定》,根据市委组织部和机关工委的文件精神,市直机关工委组织人员对党建高标准示范点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核。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数百个党委和支部中,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十家单位被评为首批市级“党建高标准示范点”。 

    桂林中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的建设,通过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渠道、充实新内容,走出了一条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建堡垒、树形象、促发展的和谐司法之路。

来源:桂林中院
责任编辑: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