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村委支书家门前,见前院宽敞、干净。来到厨房,炉中柴火正旺,一锅姜茶坐在炉上,已开始微微沸腾。火炉上方几十挂腊肉闪着诱人的光泽。锅里的茶升起一股白烟,轻柔地包裹着腊肉,姜茶特有的浓香扑鼻而来。这浓浓的烟火气息和家常生活味道让人倍感温暖和踏实。
家里的女主人就是村委支书(这让我非常意外,村委支书竟然是女的),四十多岁,干练大方,手脚麻利。她走过来招呼我们:
“去那边屋里喝茶,这里烟熏火燎的。”
“这屋里好暖和啊。”
“那边屋里也生了火的,也暖和。”
果然,另一间屋子已烧好了炭火,火罩下暖烘烘的。姜茶倒在小茶碗里,是透明的褐色。客人进门煮姜茶,这是很多乡镇的传统。随便走进村里一户人家,主人都会热情的招呼:“来来来,煮杯姜茶喝。”品尝过姜茶,我来到厨房,跟忙着煮茶的支书打过招呼,开门见山地道出我们行此的目的:“我们今天想来了解一下,你们村委有没有打老婆的这种事情发生?”
“打老婆?。”支书显出吃惊的神色。
“对!”
“这种事我们村委没有。”
“今年3月1日,我国实施了《反家庭暴力法》,我们此行的目的既来宣传反家暴的法律法规,也想实地了解一下是否有家庭暴力的事件发生。我们想找村里一些妇女谈谈。”
“我知道了,但现在人们都在田里地里干活,要临近中午时才回家。我会通知她们来的。”
趁着时间空档,我和同事在村里转了转。村里很安静,一片生机盎然的新春景象。桃花开得久了,花瓣已呈粉白,枝上绿叶比花多。飞檐高翘的老屋边,一株李花开得正盛。李子树树龄大了,枝干乌黑苍劲,表面斑驳,但累累白花似锦似雪,格外清新淡雅。村外溪流淙淙,香椿树刚刚冒出紫红的、鲜嫩无比的芽,在春风里微微舞动,摘一片叶子,香椿特有的浓烈香味直钻鼻子。我们转了一圈,没见到一个闲杂人员,更没看见打牌、打麻将的现象。临近中午,才看见陆陆续续有人从田里归来。
没多久,十几个妇女来到支书家的院子里,一个个笑容满面,容光焕发。
听我们说明来意,看过我们的宣传横幅和宣传资料后,她们叽叽喳喳地议论开了。有人疑惑:“打老婆这种事公家也管?”
“管啊,女同志首先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
“敢打我?我二话不讲就跟他离婚的!”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快言快语。
“哈哈哈”其他的人哄然大笑。
“离婚,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夫妻感情、小孩等各种因素都要慎重考虑的。”我说。
“哈哈,哪个敢打她呀,她打男人还差不多。”人群里有人开玩笑。
“家族暴力,不仅仅是指打老婆,打男人也是。”
在场的人再一次哄然大笑。
“村里有没有年轻人对老人不好的情况?”
“没有这种事,我们村里的年轻人都很孝顺的。”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骄傲地回答。
“村里的年轻人大多数在外面打工挣钱,老人在家里照顾孙子孙女的起居饮食,上学放学。像我自己,去年男人在外面打工,我一个在家里还种了二十多亩玉米。今年有孙子了,才没种玉米。平时忙都忙不清,哪有闲情在家里争吵怄气。”支书的说法很具有代表性。
在轻松而随意的气氛中。我们向她们讲解:“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如果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则构成虐待。今年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有出警、调查、制止等义务,以及相应机构的强制报告义务,这从制度上保证了女性遭受家暴时可以得到保护。《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反家庭暴力法》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我们此行的目的是希望她们能学会、懂得相关的法律知识,在自己、亲戚或朋友遇到类似事情时能给予帮助。在遭遇家庭暴力时要及时找村委干部处理、报警,这不仅仅是保护一种必要的保护措施,更重要的是有了证据。
经过近一小时的交谈,我们了解到,村里的人都忙着挣钱过好日子,有目标有奔头,心胸自然宽阔。大部分农村妇女不识字,但善良懂礼。村里的民风纯朴,年轻人孝顺老人,家庭和睦。村里纠纷很少,一年处理四到五起,大多数涉及宅基地、耕田(地)和山林的界线争议,经村委干部调解后能自觉达成和解协议,做到了矛盾不扩大,纠纷不出村。村委干部将化解矛盾当成自己的职责,尽心、公平,有魄力,敢担当,并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家和万事兴。家庭和睦,家里父慈子孝,邻里谦让知礼。日子才红红火火。家庭又是社会的细胞,千千万万红红火火的家庭才能构成和谐稳定的社会。
没有家庭暴力,无讼少争,我们在意料之外,又倍感欣慰。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这是我们的目标,是我们所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