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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公正司法的“火炬手”
作者:张龙军  发布时间:2016-04-29 09:43:04 打印 字号: | |

头顶国徽,身穿法袍,手拿法槌,心怀天平,这就是全州法院法官的形象。他们敢当正义的使者、公平的象征、法律的守护神,他们用法律这柄正义之剑,与一切非正义的力量作斗争,维护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

他们不断向先进典型学习,而且自己树典型,带头与先进典型比信仰信念、比奉献担当、比司法作风、比纪律规矩、比廉洁自律,争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力军”“火炬手”。

    他们向党、向群众展示了忠诚、坚定的政治品格。他们以史为“镜”,以人为“镜”,常照自己,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个人理想和追求融入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信仰法律,坚守法治,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他们始终系着一颗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公仆情怀。严格落实司法利民、便民措施,用亲和司法的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暖,让当事人切实体会到法律是刚性的、无情的,但实现法律的过程可以是温馨的,充满柔情和人情味的,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展示恪尽职守、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作为一名法官,他们立足岗位,有所作为,敢于担当,充分发挥法律在化解纠纷矛盾中“减压阀”和“减振器”的作用,做好“合格法官”,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支持法治社会建设。 

来源:全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