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难”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评估拍卖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忠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技术管理科科长刘家红主持会议,市中院入册的评估拍卖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市中院司法技术管理科全体成员、市中院纪检监察室、执行局及部分基层法院执行局、对外委托评估主要负责人等60余人参加座谈会。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评估拍卖的司法技术科科长刘家红介绍,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民事执行中引入的拍卖,拍卖的对象大多是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评估、拍卖的质效如何直接关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1998年实行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标志,司法拍卖经历了从法院司法拍卖自行组织步入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到现在实行委托评估拍卖,从执行部门移送到司法技术部门随机选择拍卖评估机构,实行网上与现场拍卖方式的转变,制度更加规范、程序更加透明、技术更加成熟、机制更加健全,司法评估拍卖公信力与权威性不断提高。但也存在效率低下,周期长,评估收费偏高,各拍卖机构的工作流程不统一、不规范,拍卖成交率下降,评估拍卖过程出现如租赁、清场、补充材料等需要协调等问题。
“2014和2015年,全市法院共完成425件涉民事执行案标的物司法评估、审计、拍卖委托摇珠工作,成交135件,成交率为31.2%,首拍成交率不到5%。”刘家红说。
会上,立信、众益、开宗、国泰等评估机构;三正、佳润、鑫盛、福瑞、三顺等拍卖机构先后汇报了完成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情况以及工作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李忠林在认真听取上述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后强调,解决“执行难”问题是现阶段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会后,法院业务部门要及时将各机构提出的问题汇总,传达到各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问题。他同时希望各个评估拍卖机构建立一个信息沟通平台,积极与税务局、国土局、报社、广播电台等单位沟通协调,提高评估拍卖工作效率与质量;各拍卖评估机构务必规范评估拍卖相关流程;配合法院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