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老赖”,须使硬招、打组合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强化执行手段,加大对失信、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力度。2015年以来,该院共限制3222人高消费,促使283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执行到位金额9000万余元。
针对当前诚信缺失、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态势,近年来,桂林中院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大力加强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积极作为,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全市法院将历史以来所有执行案件全部纳入规范化流程管理,强化执行立案、财产调查、处置、分配、结案等重要环节的节点控制,实现执行案件全覆盖,监管全留痕。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1万余件,执结案件近1.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2.86亿元,执行质效进一步提升。
同时,建设执行指挥中心,构筑覆盖全市、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中心网络,将所有执行案件全部纳入规范化流程管理,通过专线、电子政务内网,实现与公安、国税、地税、人民银行等联动部门联网查询,实现执行案件在网上可控可查,执行信息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还先后深入开展了“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行动,共执结纳入专项活动清理范围案件近1万件。
桂林市两级法院还集中开展反规避、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凸显执行工作强制性。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罚款57人,罚款金额84万元,拘留198人,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64件57人,已有5件案件6名被执行人获刑;限制3222人高消费,限制1067人出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518人。这些“老赖”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能乘坐飞机、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开办公司,购买高铁动车票也同样受到限制,迫使283人自动履行义务,执行到位金额达9000万余元,执行威慑力进一步增加。
目前,桂林市两级法院正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通过一系列举措,努力使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规定期限内的实际执结率达到95%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达到8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案件合规率达100%。
据悉,桂林市两级法院将紧紧依靠党委坚强的领导和争取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构建联动威慑机制。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探索“审执分离”改革机制,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凸显执行强制性与威慑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
目前,桂林市“基本解决执行难”首战开局良好,从5月6日至20日,全市法院已顺利结案75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65亿余元,限制高消费616人,限制出境218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76人,移送公安机关4人,拘留55人,开展司法救助16人24.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