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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业绩叫响八桂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争创全区先进法院纪实
作者:余作才  发布时间:2016-07-01 17:34:03 打印 字号: | |
  • 图为2016年4月18日,广西高院黄克院长在桂林中院诉讼服务大厅诉前联调工作室检查指导工作
  • 图为桂林市中院院长陈敏在2016年2月2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15年,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年受理案件历史性突破达45873件,审结45765件,同比分别上升21.02%20.81% 

     案件增多,办案质量却没有因此下降。桂林市中院的刑事大要案审判、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裁判文书上网、党建工作、服务大局工作、信息化建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国家赔偿、试点改革、信息等10项工作的成绩在全区法院系统名列前茅,荣获全区法院绩效考评一等奖。该院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贺亮、“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文华、“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苗小所、“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桂林市中院民一庭、“全国巾帼文明岗”叠彩区法院女干警小组等大批先进典型,有19人次(项)先后荣获国家级表彰奖励。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绩斐然,来自于桂林市两级法院干警的辛勤耕耘。

司法便民  提供“一站式”服务

  “增加了网上立案服务功能后,现在确实很方便。只要填上身份证号码、输入密码,就可以查询案件的进程,既节省时间,也提高了工作效率。”不久前,桂林市华润天和药业有限公司员工申勇在桂林市中院立案大厅操作阳光司法网后说。

     当天上午9时,申勇到大厅询问该公司一起上诉案件的立案情况。法官查询后告诉他,材料还没有到中院,他可以在阳光司法网上查询,不需要跑这么远来询问。在立案大厅导诉员的指导下,申勇通过阳光司法网很便捷地了解了案件进展情况。

     走进桂林市中院立案大厅,只见窗户明亮,地板洁净,令人耳目一新。经过改造的立案大厅集6个功能区和8项功能为一体,设立有安检区、导诉区、立案区、调解区、当事人等候区和自助服务区6大功能区,为当事人提供导诉、立案、咨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共承载8项职能,实现了“进了一个厅,事情全办清”。

     桂林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说:“‘桂林山水甲天下’。立案厅不仅是法院的门面,也是桂林的门面。我们要把立案窗口打造成桂林市一张响亮的名片。”

     20141月,陈敏带着组织的信任和重托出任桂林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在经过调研后召开的第一次全院干警大会上,她提出了让人耳目一新的工作思路,然后说:“我是班长,大家看我的!”

     身为“一家之主”,陈敏带头调研,带头办案,带头讲党课,注重业务理论学习。她亲自担任审判长,成功审结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受贿案。中央大要案指导组对此案的审理给予高度评价:“取得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大要案审理提供了借鉴和指导经验。”

     在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和西南政法大学共同主办的规范量刑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陈敏系统介绍了桂林市法院系统开展量刑规范化试行、实行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思考、对策与建议,受到有关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

     2015年,陈敏主讲的党课获全国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优秀党课。

     为适应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桂林市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原有基础上,以“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为导向,构建“三位一体”的服务平台。经过升级改造建设,一个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诉讼服务中心展现在大家的面前。去年9月,全区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推进现场会在桂林举行,桂林法院的工作经验得到了推广。

    日前,记者在桂林市中院立案庭看到,18号窗口依次是残疾人立案和优先类事项快速办理窗口(绿色通道),志愿者服务窗口,刑事、民商事、行政立案窗口,司法救助和网上立案窗口等。大厅还开通了WiFi,设置了手机充电站、POS刷卡机、ATM自动存取款机,增设了二维码法律文书样式显示屏、台式电脑和打印机。

司法救助  彰显人文关怀

   “感谢法院对我的关怀!这笔款解决了我家的燃眉之急。我对中院的工作感到非常满意。”66日,桂林市中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当场为9个案件的36名申请人发放了27.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受害人家属郭作然接到救助款后十分激动。

    陈敏告诉记者:“在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和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月’活动中,针对生活困难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当事人、被害人或其亲属,我们依照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申报了司法救助金,通过向国家申请一笔司法救助资金,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缓解生活的压力。”

阳光司法  力促公开公正

    新形势和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桂林市中院随势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日益高涨的关注,主动把法院各项工作“晒”出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将司法公开工作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纵深推进。

    “人民法院只有敢于公开、善于公开,才能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陈敏说,司法公开是法院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贯彻群众路线、满足群众需求的根本要求,是促进司法公正、实现司法廉洁的有力保障。如果说审判公开是“内强素质”,审务公开则是“外树形象”。只有做到“内外兼修”,才能增进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公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为了使法官公正公平审判,桂林市中院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法院审判内部监督机制。每一名法官手上都有一笔账,审管办每到月底都会对照绩效考评办法,对法官的收结案数量、结案率、上诉率、改发率等13项指标进行通报,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件评查。坚持审判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分析审判工作形势,及时发现和解决制约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实际问题,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2015年,桂林市中院的民事案件调解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发改率均位居全区法院前列,审判质量效率持续稳居全区法院前列。

    除了内有审管办、纪检监察室自查自纠,法院还对外邀请人大、政协督察、督办。通过聘请执法监督员、开通网上举报系统、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2015年,桂林市中院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29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阳光评议案件、现场监督执行1136人次;共收到、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60件。同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依法审理抗诉案件8件。

    一位人大代表说:“一到桂林市中院,融融暖意扑面而来,真正感到这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

强化管理  实现历史性突破

   “不走定好的路线,其实我就想了解更为真实的东西,看看桂林法院的领导和法官是不是把高院布置的工作做实了、落实到位了。”今年41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到桂林市两级法院调研时,临时决定改变原定路线,“突袭”走访桂林市秀峰区法院。

    经实地走访,黄克对此次“突袭”的结果十分满意。原来,桂林市中院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六难三案”、易诱发问题的薄弱点和实施监督的“乏力点”,在建立健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具体措施》《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案监督实施办法》《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规定的具体措施》等系列廉政制度的同时,全面构建“四位一体”的审判质效管理模式,即建立起规范行使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分权制衡的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建立起以司法巡查、约谈为手段,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等铁规禁令和“两个责任”的落实,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和“四风”问题;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组织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集中整治上下班纪律、庭审纪律、司法廉洁纪律、财经纪律和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共通报33人,切实转变法院工作作风。

    黄克说:“这次到秀峰区法院了解后,我感到,桂林法院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完善系列工作机制,狠抓全年七大任务落实,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对漓江的司法保护力度、注重解决关系桂林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事业发展的重点问题等,工作抓得实。”

    2015,桂林市中院在全区法院绩效考评中获得一等奖,跨入了全区法院先进行列,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桂林市中院的工作获得了上级法院的认可、同行的赞誉。陈敏介绍,去年以来,桂林市法院工作有十大亮点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一是刑事大要案审判成为全区标杆。出色完成了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受贿案的审判任务,这是十八大后中央交给广西法院审理的第一起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中央大要案指导组给予高度评价,为大要案审理提供了借鉴和指导经验。二是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全区典范。该经验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予以刊发,先后有区内外20多个法院前来学习观摩,获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罗殿龙的充分肯定。三是裁判文书上网量居全区第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47051份,数量居全区法院首位。四是党建工作做示范。创建“心系百姓守望天平”的党建品牌,被桂林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确定为桂林市创建党建品牌示范点。五是服务大局有作为。发挥审判和司法建议功能,为征地拆迁、临桂新区建设、桂阳公路扩建等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并首次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六是信息化建设居全区前列。建成高清科技法庭118个、看守所远程提讯开庭系统15个,集控中心、云计算、全新模块化机房、移动办公系统等项目在全区法院中居领先地位。七是社会责任有担当。构筑家庭、学校、审判“三位一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八是国家赔偿暖人心。妥善化解一批长期困扰政法机关的国家赔偿“遗留案”“骨头案”。九是试点工作有特色。荔浦县法院探索“执行转破产”程序工作,成为全国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七星区法院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试点改革,探索“1 2”陪审模式,获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十是信息工作成绩突出,名列全区法院系统第一,获得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展示了桂林法院的良好形象。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