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事的眼中,他作风硬若磐石,办事雷厉风行。
在当事人心中,他刚正不阿,一心为民,敢于动真碰硬,极力维护法律权威。
近五年来,这位硬汉子、好法官成功执结各类案件近千件,执结标的上亿元,让一份份“空头支票”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权利兑现书,帮助了一个个陷入困境的家庭度过难关,使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
盛夏七月,记者零距离接触了这位来自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文华,亲切感受了一名办案标兵在不懈追求司法公正的道路上的为民情怀。
故事一:用心办案赢得当事人致歉
2012年,廖某在一次帮别人送装防盗网返回的路上发生了车祸致残。
肇事车主是一个经营焊接防盗设备的个体户,但门面和设备都是岳父的,一年到头也赚不了几个钱。为理赔,廖某把车主告到法院,经做工作,车主每月向廖某支付治疗费、伙食费300元。
没有能一次性拿到钱来治疗,廖某把一切责任归在了法院。他在家人的帮助下,坐着轮椅到法院来闹,成了法院的常客。有时还让妻子抱着幼小的孩子一起来。
“那种情景,谁看了都难受。”文华说。
文华对廖某好言相劝,耐心讲解案情、做解释工作。然而,廖某却固执认为,文华是在骗他,在帮对方。
出于一个法官的担当和责任,文华一边依然不厌其烦地劝说,一边坚持继续执行。
有一天,廖某听说肇事车主原来加工防盗网的门面改建了一座楼房,文华立即前往调查。经了解,开了旅社的新楼是当地一位村干部建的。细心的文华转念一想,村干部在别人家的门面改建楼房,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几经调查走访,文华终于了解到旅社是车主与一个村干部合建的,一方出地、一方出钱。廖某了解情况后更加不肯让步,硬要法院立即把旅社拍卖,赔医疗费给自己,并多次扬言,如法院解决不了问题,自己就一死了之。
而摆在文华面前的是:旅社建在农村土地上,没有经过审批也没有办证,属于违章建筑,法院不能强行拍卖。
文华一方面向院领导请示,向当地政府为廖某申请了两万元司法救助基金,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多方做工作,成功劝说肇事车主把旅社各方把营业收入用来赔偿廖某的医疗费。
领到司法救助基金,看到被执行方又同意用旅社的经营收入来赔偿自己的医疗费,廖某心情复杂万分,感激、愧歉一齐涌向心头。他诚恳对文华说:“我错怪法院了,谢谢你们。”
“当法官,就要为老百姓服务,为老百姓解难题。”这是文华的口头禅。从误解、对立到致歉、感谢,文华用心办案,以真情诠释了一名法官的司法为民。
故事二:短信啃下“骨头案”
文华认为,执行案件是对一个法官判断力和毅力的考验。
80多岁的李大妈状告儿子要回征地补偿款11.3万元。由于李大妈的儿子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成为拖了两年的执行“骨头案”。
文华带着执行法官找到李大妈的儿子时,对方竟扬言:“你有种就到村上来拿钱吧,不怕死的就来!” 而当文华带一名干警到李大妈居住的村里找她儿子送达执行通知书的时候,李大妈的儿子不但拒收,还破口大骂,企图要砸警车。
碰了“钉子”了,文华暗暗提醒自己。
面对威胁,文华下决心,一定要将这个“骨头案”啃下,不能让老人家苦等一场。
文华开始走访调查。他了解到,李大妈的儿子小时候患过脑炎病,在村上有的人看来是个“缺心眼”的那种人,要慢慢开导,急不得。
于是,文华坚持每天给李大妈的儿子和儿媳打一个电话,电话不接就发一个短信,释法明理。即使不回短信,文华还是有空就发一条信息。
打电话、发信息,文华一晃就坚持了半个多月。突然有一天上午,文华接到了李大妈的儿子打来电话,声称要把老人的征地补偿款送来。
“当时,我还挺纳闷的,半信半疑。”文华说。因为,为规避法院执行,李大妈的儿子早就将征地补偿款转存到一个亲戚的名下账户,几次查账都没有结果。而且,态度又是如此的强硬。
“是你的短信感动了我们,也教育了我们。”见到文华,李大妈的儿子开口就说。
事后,当李大妈在女儿们的搀扶下来取这笔钱时,感动得要带五个女儿向文华跪下,被文华一把扶住。
故事三:把厚礼送到法院监察室
法官不是孤立存在的,上有领导,下有群众,周围有亲朋好友。在心灵的天平上,文华只做明白人,不做糊涂事。
2013年6月,文华执行一起由“小三”引发的经济纠纷案。申请执行人是一家公司。案子一接手,就有几个熟人前来打招呼,约文华到酒店“活动活动”,也有的承诺等事情办妥了绝对亏不着“文哥”。
这些,都被文华一一拒绝。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文华在法院加班,公司的负责人在电话中提出找文华再“理一理”这个案子。当时,文华以为对方可以为法院提供新的执行线索,就让他到办公室谈。
“文哥真忙,星期天还加班?”一进门,公司负责人一边和文华打招呼,一边把手上的提袋放到文华的办公桌上。文华一看袋中装了两瓶名酒和一个红包,对公司负责人说:“好东西,但我不能收。”临走,公司负责人执意将礼物放在办公室。
上班后,文华立即把推脱不掉的厚礼交到院监察室。
在执行局工作以来,文华己记不清有多少人说情、有多少次被他直言谢绝吃请。
今年5月,在开展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中,文华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加班加点,团结合作,出色完成了清理月的任务,得到了自治区高院的表彰。
“工作尽心尽责,将工作交给他,我们从来都不用担心。”叠彩区法院院长黄春兰评价。
2012年,文华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年,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这就是文华,为了执行事业,他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方法,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一件件执行难案得以圆满执结,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征途中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