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一个 难题,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导致发生涉农民工欠薪案件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现就此作简要解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原因
(一)按月发薪打折扣
一些企业主或雇主未依法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这在工程建设领域表现特别突出,平时按月只发一定的生活费,大部分劳动工资则要按工程进度或等待工作任务完成时才集中结算发放,劳动过程中一旦出现纠纷,农民工工资便得不到保障。
(二)诚实信用缺失
由于有些企业主或雇主不讲诚实信用,无视经营风险、承包风险。一旦利益链条出现问题,一些企业主或雇主便找各种理由将风险转嫁至欠薪农民工身上,甚而采取逃匿的办法逃避责任。
(三)欠薪与经济纠纷相交织
欠薪案件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中的小微企业,并且,拖欠工资问题与拖欠工程款等经济纠纷往往交织在一起,一些企业主或雇主利用解决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经济纠纷。虽说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但在与欠薪者的博弈中势单力薄,处于劣势,维权难度大,维权成本高,跑断腿,门难进,钱难要,难以承受“告他耗不起、拖不起”之痛,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后讨薪者还可能会受到过欠薪人的威胁。
二、对策
(—)落实月支付制
按月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是欠薪者的法律义务,也是农民工的合法权利,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督查,切实落实好该规定,在工资支付方式上给予农民工以制度保证。
(二)形成严惩合力
在劳动部门加强对拖欠工资行为监管、打击的同时,公安、银行、住房建设等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优势,织就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安全网,在信用、融资、行业资质、市场准入等方面加强监管,以刚性措施严格执法,形成打击欠薪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司法保护
对涉农民工欠薪案件,法院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诉讼费上实行“缓、减、免”,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措施,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对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同时要加大对“恶意欠薪”的刑法制裁、打击力度。四是完善法律护薪。欠薪纠纷多发,与目前工资支付法律保障建设不完善有关。在立法层面上加强对各领域工资发放的保障和规范。
农民工欠薪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欠薪问题高度重视,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我相信随着法制环境完善、法律意识增强,农民工被欠薪的现象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