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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桂林市纪委常委王健到会宣讲
作者: 阳志辉 秦学  发布时间:2016-08-25 10:53:59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波和市纪委常委王健参加会议
  •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
  • 会议现场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8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系统专题学习会,市、县()两级法院纪检组长、纪检监察干部,中院中层部门领导近50人参加学习。邀请桂林市纪委常委王健就《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专题讲座。市纪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王波主持。

会上,王健从《条例》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特点、学习贯彻《条例》需要把握的几个关键问题、强化担当,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和精心解析。会后,与会人员组织了学习讨论,参会人员表示,通过专题学习,对《条例》有了进一步的领悟理解。

王波指出,《问责条例》出台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为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员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提供了制度遵循和党纪依据。

 

    王波要求,全市法院干警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干部和部门领导要加强学习。对党纪党规先学一步,学深一点,要仔细研读条例原文,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在思想认识上要有高度,在学习领会上要讲深刻。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好微信、板报、视频等传媒。要严格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在监督执纪过程中,把《问责条例》作为一把尺子,在贯彻执行上要讲严格,确保执行到位,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要严守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苦练内功、强化素质,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担当责任上要讲务实,在遵章守纪上讲模范带头。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