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一直惦记着我们家的事,还为我们送来了司法救助金。”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李军激动地对法官说。
9月21日,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文华一行来到申请执行人李军家中,为其送去17500元的司法救助金。
2006年5月8日,家住桂林市六合路的李军因为追讨工资及押金一纸诉状将桂林市天龙客运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虽然最终胜诉法院判决应获赔17463元,但桂林市天龙客运有限公司已不复存在,该判决至今没有得到履行。李军因身患严重疾病成为乙等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母亲已八十多岁,又是部队退休人员,一家人生活非常贫困,未获赔17463元对现如今的李军显得尤为重要。
今年3月,多次追讨无果,万般无奈之下李军来到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申请将桂林市天龙客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智列入失信人名单,在申请失信人过程中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通过内部信息共享机制了解到了李军的遭遇,立即安排执行员走访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过细致调查和核实,叠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认为李军一家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成功为李军争取到了17500元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叠彩区人民法院在工作中深入“司法为民”的理念,司法救助的力度不断加大,解决了一大批申请执行人的家庭困难,让更多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同时,通过及时化解矛盾,促进案件及时了结,保障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