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贫困山区,一些花季少年因为家庭、个人等因素,在有意或无意间,以极端的方式表达着自己对生活和社会的认知。如何挽救失足青少年,如何预防其犯罪及再犯罪,不仅是社会关注的话题,也是司法系统的难题。
古语言“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年身”,但在法官们坚信“浪子回头金不换”,对于在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被判处刑罚的青少年,法官们一直很重视其回访和跟踪帮教工作……
2016年10月24日10时,警车在蜿蜒盘旋的山间公路前行,经过一路问询,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赖银平庭长带领刑庭的法官终于来到了回访对象王宁(化名)的家。王宁和他的父亲早早就在路边等候,王宁身材高高瘦瘦,脸上的表情看起来老实腼腆,很难将他与“盗窃犯”联想起来。
还未进家门,法官就开始向王宁的父亲了解起了家中的情况,王宁家家庭条件一般,普通农村家庭的木质房子外搭了两个养鸡棚,王宁的父亲说“经过这次教训,孩子改变了许多,现在在家里帮我们喂喂鸡,到山里做点事情。”进入家中,王宁主动为法官们倒茶让座,法官们与王宁亲切交谈,此时彼此已不再是法官与被告人的身份,更似长辈与后辈关于未来的交流。王宁说等缓刑考验期满后想要出去和朋友一起打工挣钱,法官们了解到王宁初中未毕业后,建议王宁先别急着打工挣钱,可以先到技校学习一门技艺,有一个好的文凭会减少一些将来在社会上生存的阻力。王宁虚心的听取了法官们的教诲并表示感谢。
临近正午,法官们起身告辞,王宁及其父母坚持要法官们留下吃午饭再走,法官们婉言拒绝。在临走之际法官们仍不断叮嘱王宁要谨慎交友,多学知识,学会吃苦耐劳,以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