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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立案解难题 司法救助暖人心
作者:余作才 孙瑾  发布时间:2016-12-15 16:27:04 打印 字号: | |
  • 图为市政法委副书记唐恢豪(左)、市中院副院长李忠林(右)详细了解欧某生活情况
  • 图为市政法委副书记唐恢豪、市中院副院长李忠林向梁某发放4万元司法救助金
  • 图为市政法委副书记唐恢豪、市中院副院长李忠林等领导与申请执行人合影

1215,桂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唐恢豪、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忠林一行6人在恭城县政法委副书记蒋建荣、县法院院长唐孝贵等领导的陪同下,到恭城县法院,给9名生活特别困难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解决涉案特困群众生活困境,体现了司法为民理念,彰显了司法关怀。

据悉,该9名特困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赔偿、故意伤害等案件的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生活特别困难。为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市中级法院赔偿办专门为其申请到了20余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当日,唐恢豪、李忠林深入申请执行人家梁某和欧某家中,详细了解其生活和身体情况,并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其手中,以解其燃眉之急。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