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桂林市象山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会上,代表们认真审议了象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项工作获得区人大代表的高度评价,一致表决通过了工作报告。
黄强院长在报告中回顾了2016年主要工作:一、狠抓审判执行,质量效率新跨越;二、创新科技应用,司法公开更透明;三、强化队伍建设,干警素质全面提升;四、主动接受监督,司法公信有了提升。2016年,象山区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主动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勇于改革创新,为建设生态、宜居、幸福新象山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375件,同比上升16.29%,位居全市基层法院收案数量第一位。审结5238件,同比增长18.48%,结案率97.49%。象山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33名,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全力提升案件质效,法官人均结案160多件,法院人均结案排名全市第一,结案最多的法官年结案件609件,综合绩效由2015年全市第11名提升至2016年的全市第5名 。先后获得自治区、市、区表彰奖励28人(项)次,其中贺亮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周浩法官荣获“2016年度全区优秀法官”称号,阳光司法、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技术管理、信息工作、涉诉信访等多项工作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并对2017年工作作了打算,象山区人民法院2017年的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的各项决议,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象山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建设生态、宜居、幸福新象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二是抓好法院队伍建设;三是抓好审判管理工作;四是抓好新审判大楼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