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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党组开展集体党风廉政约谈会
作者:阳志辉(文)刘林翰(图)  发布时间:2017-02-21 15:39:08 打印 字号: | |
桂林中院党组开展集体党风廉政约谈会现场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开展,2017218日,该院党组召开全市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会,集体约谈各县区法院院长、纪检组长。约谈会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同志主持约谈。

2016年,桂林市两级法院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高压态势,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有力改善了全市法院政治生态环境。但桂林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屡有发生、腐败问题时有查处,极少数法院干部不作为问题仍然存在,仍须保持以“零容忍”态势坚决惩治腐败。

陈敏院长强调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桂林市两级法院党组及领导干部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清醒认识到执行八项规定,严守财经规矩是从严治党的具体政治任务。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两个责任”的落实。全市两级法院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不折不扣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三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作为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来抓,重点要履行好“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情况,发现问题、苗头,就及时处理、采取措施,及时咬耳扯袖,敢红脸敢瞪眼,不要怕得罪人,使全市法院人员时时感受到纪律的约束。四是要以身作则,令行禁止,当好表率。全市法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要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上做好表率,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做好表率,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下更大功夫,共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上做好表率,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主动接受监督,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上做好表率,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管好身边人。全市法院纪检机关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桂林市纪委驻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中院党组成员王波同志会上要求,桂林市两级法院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按照中院党组的要求,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上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扎扎实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桂林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