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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召开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庭前会议
作者:刘劲阳  发布时间:2017-03-03 09:00:40 打印 字号: | |
会议现场

31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桂林市第三看守所组织召开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李仕庆(副厅级)涉嫌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庭前会议。

会议由桂林中院副院长李忠林主持,合议庭其他成员曹阳、刘劲阳,公诉人周鸿广、甘桂明,邓盛文,被告人李仕庆及其辩护人段华、左明超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就被告人基本情况、采取强制措施的日期、案件管辖、是否申请回避、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程序性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其次由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逐项发表意见,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无异议的证据,庭审举证、质证时将予以简化,最后,李忠林副院长根据控辩双方的意见归纳出了本案的争议焦点。

近几年来,桂林中院对每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都召开庭前会议。此类案件往往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重大。庭前会议的召开,能够在庭前明确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指明庭审的方向,确保法庭的集中审理,提高庭审的质量及效率,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