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桂林中院执行局与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召开协调会,就如何控制“老赖”限制其出境等事宜进行座谈。出入境管理支队薛鸿兴支队长及主要领导、业务骨干,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向阳、执行一二三庭庭长以及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参加会议。
在座谈会上,出入境管理支队薛鸿兴支队长介绍了出入境管理支队的主要业务范围,并就如何配合法院解决“被执行人难找”等问题与法院同志交换了意见。向阳表示,限制出境措施是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常用的一种执行威慑机制,由于被执行人出境口岸具有不确定性,限制出境措施要真正发挥作用,离不开公安机关边防检查部门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座谈会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共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一是出入境管理部门简化手续、积极配合法院办理有关证照的查询业务,做到特事特办、优先处理;二是对法院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建立数据管理库,主动筛查被执行人的出境、出国轨迹,做到及时反馈、精准定位;三是对法院认为有必要对特定人员采取限制措施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法院出具有关法律文书后,对还未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护照的被执行人不予办证,对已办证的被执行人注销其相关证照,限制其出境,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四是双方适时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出入境管理部门一旦发现特定人员有出入境记录,立即通知执行法院采取拘留措施,形成强大威慑力,打击被执行人的规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