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平乐法院严格按照桂高法网传[2017]17号文件要求,召开裁判文书专项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会,传达了上级法院关于开展裁判文书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并及时对我院裁判文书格式、内容及上网及时性开展审查工作。
该院要求:一、各业务庭要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各庭为单位,成立以庭长为组长、副庭长及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为组员的裁判文书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裁判文书自查自纠工作;二、按照通报相关要求,针对2016年度结案的全部裁判文书的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针对2016年底集中结案形成的裁判文书,对已上网的文书要与送达当事人的裁判文书的同一性做重点检查;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台账,撰写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避免裁判文书出现重大错漏问题,审管办将定期对裁判文书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提醒和检查通报,通过学习和评查,进一步规范了裁判文书上网纪律和质量。
2016年度,该院共上网裁判文书1549份,应当上网的裁判文书率达100%。2月9日以来,该院对已送达当事人的裁判文书和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的同一性进行了重点检查,绝大多数文书的同一性符合要求,且文书的制作也符合规范。未发现重大错漏问题,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个别问题:个别上网文书标点符号、数字没有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裁判文书的书写规范要求;个别文书存在未及时上网的问题,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文书上传;对文书上网范围不清,2016年10月1日后作出的离婚诉讼裁判文书属于不在公布之列,但有部分文书仍然进行上网公布;法理分析不严谨。表现在法官自由裁量部分,不能依据法律、法理和逻辑规则综合考量。
取得较好成绩的主要做法:一、严守审核关。该院规定对上网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案件承办人、合议庭、庭长要认真审核,确保裁判文书电子文本内容真实、准确,格式规范,引用法律条款无误,文字表述、数字和标点符号等无错漏。主办人在文书上网之前,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进行隐名,才能将裁判文书公开到网上;二、严守管理关。建立了防范裁判文书“带病上网”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前的评查工作,做到案案评查,杜绝未经评查的裁判文书上网。为此,该院组织业务庭室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组织对2016年以来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进行了自查和互查,通过学习和评查,进一步规范了裁判文书上网纪律和质量;三、严守公开关。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一律要求在法院外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增强文书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通过公开促使文书质量提升。同时由审管办定期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未上网文书进行跟踪提醒,真正做到应上尽上,有质量的上;四、严守奖惩关。进一步完善文书差错责任追究机制,因上网文书与送达给当事人的纸质文书不一致、文书出现差错、上网文书技术处理不当等引发不利社会影响的,分情形追究承办人和书记员的责任。建立对优秀裁判文书的奖励机制,上网后得到社会普遍好评的优秀裁判文书,对法官和随案书记员予以多种形式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