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质效综合排名在全区法院从第15名上升至第6名,12项主要质效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合理区间值。其中,上诉案件改判率正向排名从第10名上升至第2名,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正向排名从第13名上升至第6名,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从第14名上升至第2名,民事案件调解率从第14名上升至第7名……
这是桂林市中院过去一年审判质效工作的一份亮丽成绩单。近年来,桂林市中院积极探索“一核心、两平台、三从严”的队伍建设模式,通过打造过硬队伍,大力提升审判质效,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在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该院在2015年实现一等奖的历史性突破后,继续保持在一等奖行列。同时,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市中院立案一庭、“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市中院民一庭、全国“模范法官”贺亮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突出“一个核心” 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队伍建设核心
“我们坚持以赛代训、以赛促能,通过组织开展书记员岗位技能竞赛和‘优秀示范庭’、‘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等评比,法官的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说起如何加强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市中院相关负责人如数家珍。据悉,2016年,该院有2个案件入选广西十大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1个案件入选广西十大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
司法能力是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履职的基础和保证。近年来,桂林市中院主动适应新形势对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切实加强队伍的司法能力建设。积极抓好业务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能力全提升。仅2016年,市中院就举办各类培训45期,培训804人次,邀请上级法院业务骨干授课或业务指导12次。落实院庭长办案制,抓好资深法官对年轻法官的“传帮带”,将对口业务指导纳入绩效考评。同时,抓好日常业务学习,建立庭室学习日,定期召开典型案件剖析会。依托《中国知网》,建立“数字图书资料馆”,将全区优秀裁判文书、优秀示范庭审挂网供法官们学习。此外,加强选拔交流,推行岗位交流任职制度,落实好干部标准,营造“凭素质立身、靠实绩进步”的浓厚氛围。
夯实“两个平台” 打牢队伍组织基础和创新发展基础
2016年,全市两级法院在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审理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全市法院结案率达91.82%,排名全区第四,较2015年提升5个名次。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与庭室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法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分不开。”
近年来,桂林市中院通过不断夯实党建平台固本强基。先后投入10万元完善中院机关25个党支部活动场所,全方位打基础、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法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增强。同时,强化抓党建责任,制定了《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和《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做到审判、队伍同步抓,工作、思想同频抓,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全力打造了“心系百姓、守望天平”的党建品牌,被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确定为桂林市首批“机关党建高标准示范点”。
家事审判庭、女子审判庭、交通巡回法庭、非公经济巡回法庭……这是我市一些县区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创新设立的各类专业化法庭,实现了类案审理的专业化和高效化,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近年来,桂林市中院还不断夯实创新平台,激发活力。通过创新审判管理,将审判质效指标量化到人,建立个人办案业绩档案,并与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晋职入额挂钩,有效地推动审判质效的提升。
同时,组建专业团队,提高案件审理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如全州法院、恭城法院、兴安法院等设立家事审判庭或合议庭、女子审判庭等专业团队高效审理家事案件,灵川法院挑选资深法官成立民事、刑事、行政等专业法官会议,资源、灵川法院设立简易案件速裁组,荔浦法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四个一”快速办理模式,象山法院全方位推行案件繁简分流等。一系列创新举措的推出,极大地提高了审判的质效。
坚持“三个从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邀请院校专家和市纪委领导进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和党内法规学习辅导,将新颁布的党内“两个准则”和“三个条例”编印成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学习手册》下发法官干警……这是桂林市中院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的一个缩影。
在队伍建设中,该院党组始终坚持思想政治建设从严、纪律作风建设从严、党风廉政建设从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院党组成员带头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提升政治能力,把握队伍建设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突出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通过强纪律、严作风,队伍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得到加强。如市中院建立律师工作站“E调解服务平台”,阳朔法院杨堤“1号法庭”每月1号到办案点巡回办案,兴安法院设立涉农案件巡回审判办案点,资源车田法庭开展双语审判试点,进一步方便了群众诉讼。2016年,全市开展上门立案128件,巡回审判1049次,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