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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法院成为广西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示范法院
作者:邓志芳  发布时间:2017-04-06 09:59:26 打印 字号: | |

324日结束的全区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示范工作动员会上,荔浦法院成为广西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六个基层示范法院之一,从今年4月份开始率先开展改革。

会议结束以后,荔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杰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刑事审判实际,全力打造既严谨规范又独具特色的“荔浦经验”。要明确改革重点,大力推动出庭作证工作,要以完善出庭作证制度为抓手,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同时要统筹改革内容,为开展优质高效庭审积极创造条件,全面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建立科学的繁简分流机制,从而优先保障疑难重大复杂案件的审理,为优质高效的庭审创造条件,确保“繁案精审”。

荔浦法院将以示范法院改革为契机,积极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争取工作支持,主动汇报最新政策精神和改革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党委统一领导、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事宜,努力形成改革合力;同时要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完成时间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形成“荔浦经验”。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荔浦法院要以这次改革示范为契机,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坚持目标导向,不断推进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 努力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荔浦经验”。

来源:荔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