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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人民法院石玉碧院长一行到象山区人民法院交流指导工作
作者:唐柳丽  发布时间:2017-04-10 09:56:05 打印 字号: | |
  • 灵川县人民法院院长石玉碧
  • 象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石文军
  • 象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龙英
  • 象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粟卫红
  • 签署相互协助工作机制备忘录
  • 会议现场
  • 参观“庭审机器人”系统

47日下午,灵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玉碧一行11人到象山区人民法院就案件繁简分流及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等工作进行交流,并召开座谈会。象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文军,副院长龙英,党组成员、副院长粟卫红,及各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陪同座谈。 

座谈会上,象山区人民法院石副院长受黄强院长的委托向灵川县人民法院石玉碧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石玉碧院长一行介绍了该院在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上的建设情况以及建立“一案一账号”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形成案、款、人一一对应,账目清晰、程序透明、发放高效的规范化管理模式等进行了介绍

龙副院长就该院创新家事审判改革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专业高效审理家事婚姻纠纷工作进行了介绍。

该院粟副院长就辖区特点及案件审理总体情况、繁简分流机制在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上的推进举措及实施成效、以及团队的组建、人员的优化配置、创新审理方式、智能“庭审机器人书记员”系统助力高效结案,从根本上突破审判工作发展的瓶颈,针对“案多人少”的矛盾,切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具体实施方案,裁判文书制作改革等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灵川县人民法院石玉碧院长向该院介绍了灵川县人民法院在案件繁简分流和提高审判质效等好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并对象山区人民法院推行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加快审判进度推进审判改革,智能机器人书记员助力审判效率提升,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成立专门家事审判合议庭等工作机制的创新表示赞赏,并表示回去之后将极力借鉴该院在繁简分流及一案一账号等工作经验,使其在审判质效工作中发挥积极有力的推进作用。两法院各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也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与探讨。

会后,灵川县人民法院石玉碧院长一行参观了智能“庭审机器人书记员”系统和诉讼服务中心。

来源:象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