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德生向媒体通报了桂林市法院开展“春雷行动2暨百日执行活动”相关情况,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执行、支持执行,为全市法院“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桂林市中级法院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张德生指出,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关键年、攻坚年,要实现“四个基本”目标(基本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消除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解决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完成“六大任务”(即:集中清理历年执行积案,确保立案半年以上未结案件100%执行完毕;提升执行效率效果,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0%以上;严格执行案件管理,实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合规率100%;强力推进执行信息化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实现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妥善化解涉执信访积案,确保全年无重大涉执信访案(事)件发生)。
此外,桂林市法院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以强制性、信息化和规范化设为着眼点,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手段破解执行难题,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今年“春节”期间,桂林市两级法院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共执结210件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050.56万元,向113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86.93万元,其中执结68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发还农民工工资103.73万元。1月至4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办结执行实施类案件1076件,执行到位金额5.34亿元,基本化解了“财富名城”等执行标的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复杂案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5月至7月,桂林市两级法院将开展“百日执行”活动,重点突破涉民生、金融、土地、党政、反复信访、长期未结等六类重大疑难案件,对有财产案件将综合运用搜查、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等措施,倒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对无财产案件则统一管理,定期再次统一查询,发现有财产的再恢复执行,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为进一步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形成强大执行威慑力,全市两级法院先后组织了两次“春雷行动”,共出动警力1280人次、车辆242台,拘传328人次,拘留被执行人178名,严厉打击了“老赖”的拒执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中,147人在拘传后当场履行金额829.65万元,执结案件112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两级法院1月至4月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72人次,并采取限制其乘坐飞机、购买动车票等限制高消费措施,挤压失信人员的生存和生活空间。117个失信人员迫于压力自觉履行义务334.62万元。判处了3人拒执罪,对6案6人移送公安机关拟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
为加快案件办理,提高执行效率,桂林市法院积极探索繁简分流的“365+8”办案流程,推行“365+8”办案流程。这些流程程包括:立案后3日内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6日内完成财产查询工作,确定有无财产后5日内作出执行方案,简易案件一个月内结案,普通案件在8日内制定下一步执行方案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在法定期限内结案,杜绝超期限执行现象。象山区法院创新案件管理,率先实现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每个执行案件都有一个专属银行账号,案款进、出全程留痕,执行案款管理更为精细、科学、高效。荔浦县法院积极探索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机制,促“僵尸企业”转入破产程序,畅通无财产案件退出执行程序通道,消化了一批执行积案。
人民网、广西法治日报、桂林日报、桂林电台等媒体以及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向阳和部分执行干警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副院长唐原主持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