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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开展“集中宣判日”和“公众开放日”活动
作者:赵桂芳 黄翠玲  发布时间:2017-05-27 08:12:57 打印 字号: | |
  • 院长于志军(左一)接待来访人员
  • 30多名村干部旁听“两抢一盗”案件集中宣判
  • 与旁听人员进行座谈交流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526日,平乐法院开展了“集中审判日”和“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迎来了平乐镇辖区32名村委干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此次活动,也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树立法院新形象。

   上午930,该院开展“两抢一盗”集中公开宣判日活动,32名村委干部及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三起“两抢一盗”案件的集中公开宣判。随后,参观了法院审判区、羁押室、诉讼服务中心等,让村委干部近距离了解法院建设,感受公正司法、阳光司法的过程。

    随后代表们来到会议室参加座谈会。会上,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志军就法院的工作做了全面介绍,并表示:平乐法院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作用,依法从严惩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遏止“两抢一盗”歪风蔓延。今年1-5月份,该院共受理刑事案件73件,审结43件,其中审结“两抢一盗”案件16件,有力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净化,切实提高公众的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治安环境。随后,与会村干部纷纷发表意见,在充分肯定平乐法院工作成绩的同时,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加强执行工作和监督工作的建议。

于院长还表示,“法院公众开放日”是最高院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广大群众了解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我们坚持每年定期举办好“法院开放日”活动,并将邀请的对象扩大到社会各级人士,用活动推动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

县政法委李荣亮副书记也到法院参加了集中宣判和座谈活动,在座谈中,他表示,法院以“集中宣判”的形式来开展平安建设,让我们的更加具体地、全面地了解法院的工作。现在全县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也希望平乐镇的村干部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积极宣传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让广大群众更加全面的了解我县的治安状况,能够积极主动地支持我县的经济建设,推动我县的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来源:荔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