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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院到临桂法院督查执行“百日清案”专项活动
作者:尧丽媛  发布时间:2017-06-05 08:31:30 打印 字号: | |
  • 桂林市中院到临桂法院督查执行“百日清案”专项活动
  • 座谈会现场

61日,桂林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曾德平一行4人到临桂法院督查执行“百日清案”专项活动。

当日上午,桂林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曾德平组织临桂法院部分领导班子和各业务庭庭长进行座谈。座谈会上,临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韦新华代表临桂法院向督查组就该院开展“百日清案”专项活动的情况进行汇报。“百日清案”活动开展以来临桂法院迅速部署落实该项行动,各业务庭也结合各自庭室工作实际,就如何开展好“百日清案”活动制定详细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最后,桂林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曾德平对临桂法院高度重视和迅速落实“百日清案”专项活动,以及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清案”活动的开展,全院法官要高度统一思想、统一领导、协调,大胆创新,坚决完成清案任务;二是对长期未结案件要清楚底数,做到心中有数,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8月底以前完成整个任务的80﹪;三是层层落实责任,定任务、定时间、定数量,合理安排工作,创新机制,确保“百日清案”活动有效推进;四是每个团队都要对审管任务有初步认识,加强团队意识,优化执法办案机制;五是不能顾此失彼,要合理调节新旧案的审理时间,确保新旧案都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审判任务,要不断总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边清边积,巩固好“百日清案”的成果;六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对“百日清案”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好的措施做法要通过简报、专刊的形式进行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支持,同时也确保清案成果的社会影响力。

来源:临桂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