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至6日,桂林市中级法院召开2017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桂林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审判委员会委员安涛主持会议,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分管领导、行政审判庭领导、立案庭领导共90余人参加会议和培训。
会上,张德生肯定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在过去两年里所取得的成绩。他要求,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要求行政审判在功能发挥上要有新提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两级法院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新行政诉讼法的要求上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增强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主动作为,攻艰克难,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推动全区行政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张德生强调:一是要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根据上级法院立案登记制有关精神,“立案登记制”不是“登记立案制”,明显主体不符、超过起诉期限、滥用诉权等情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二是要正确处理依法裁判与支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关系、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査的关系、依法裁判与协调和解的关系;三是要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树立公正司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法律底线;四是要树立信心,调动力量,力争高质高效完成“百日清案”活动,全市法院要积极调配力量,采取针对措施,重点清理旧存案件,全力审理新收案件,制定详细的审结计划,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确保清案任务顺利完成。
培训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熊俊勇、区高院行政庭庭长韦威助、桂林中院行政庭庭长李明军等领导授课,整个培训秩序井然,学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达到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