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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秋季行动”抓“老赖” 执行攻坚促清案
全市法院系统出动干警471人,拘传“老赖”157名,履行债务金额188万余元
作者:余作才 陈竞超 罗开元  发布时间:2017-08-25 16:52:23 打印 字号: | |
  • 桂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德生宣布行动开始
  • 市中院干警整装待发
  • 灵川法院将被执行人移送拘留所关押
  • 荔浦法院一被执行人被拘传后自觉履行义务

825凌晨5许,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随着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德生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指挥系统向全市17个基层法院下达指令,一场旨在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规避执行的恶意逃债行为的“秋季行动”正式拉开序幕,这是桂林市中级法院于今年1-4月两次开展“春雷行动”以后,全市法院再次开展集中拘传、拘留失信被执行人的专项行动,进一步扩大了“百日清案”活动的成果。

当天凌晨530分,象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来到平山某村一被执行人家楼下。执行法官敲门,打电话。听到敲门声,睡眼惺忪的被执行人刘某问“谁呀,什么事?”执行法官李付军出示证件,说“我们是象山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因你在一起民间借款纠纷中没有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在宣读本院对你拘留15天的决定。”这时,刘某如梦初醒,嘴上不停地说“钱是帮朋友借的,不关我的事。”5年前,刘某向本村村民邓某借款2万元,并打了借条,可到了约定2年还款日期,刘某始终没有还钱的意思。邓某催其还钱,刘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邓某只好将刘某告上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官司赢了,可刘某并没有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就是不还钱,成了名副其实的“老赖”。在这次“秋季行动”中,刘某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在法院执行人员面前,刘某一直说“钱是帮朋友借的”。

在安厦小区,当执行法官说明来意,要求被执行人林某穿上衣服配合法院执行公务时,还一再强调,钱是公司借的,跟他本人没有关系,跟申请执行人说了,同意缓一缓的。

据了解,林某作为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在象山区法院有三、四个官司,有借款的,也有民间借贷的,欠款金额近300万元。在今天凌晨执行的两起案件中,林某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人负有连带责任。

“请你配合我们执行公务,跟我们回法院协商处理你的欠款事宜。执行法官陈一铜告诉林某,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虽然承担的是民事责任,但如果拒不执行法院有关给付行为的判决裁定,赖账情节严重,就具备了“拒执罪”的要件,在继续承担原民事责任的基础上,还须承担刑事责任,要受到人身自由罚或财产罚。

灵川法院在执行一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时,因被执行人阳某拒不履行13.63万元的赔偿责任,灵川法院在秋季行动当日拘传阳某,阳某仍拒绝履行赔偿义务,遂被移送拘留所关押。张某与谢某、雷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两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秀峰法院对两被执行人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移送至桂林市拘留所。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七星区法院当场支付案款现金41.11万元,叠彩区法院拘传后和解分期履行债务金额336万余元。公、检两家出动警力52人配合行动,有2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执行现场监督执行过程。在这次“秋季行动”中,永福法院对16名“老赖”进行了拘传,在17个基层法院中,拘传人数位居首位,同时也意外抓获了2名吸毒人员,并移送公安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黄某与谭某财产损害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义务,荔浦法院825日立即拘传谭某,并做工作后被执行人当场给付4152元,该案顺利执结。

活动当天,全市法院共出动干警471人,车辆111台,共拘传157人次,拘留被执行人72名。其中,63人在拘传后立即履行债务188.6万元,拘传后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债务418.09万元,执结案件42个,严厉打击了“老赖”的拒执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自“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开展以来,桂林市两级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善用、敢用、重用执行强制措施,持续开展“春雷行动1”、“春雷行动2”以及本次代号为“秋季行动”等一系列集中拘传、拘留被执行人专项行动,推动反规避执行“突出行动”实现常态化,并综合运用拘留、罚款、追究拒执罪等执行措施,高强度、全方位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

 

据统计,今年以来,桂林市两级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720人,罚款88人共计105.2万元,对350332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1312人成功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严厉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有效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开元